社会保障屡见漏洞 全面支援刻不容缓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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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宝石湖邨一对103岁及59岁的母子伏尸家中一星期却无人发现,直至保安巡楼闻到臭味,因担心住户安全而报警,始揭发命案。警方调查后指该对母子依靠综援维生,儿子患有心脏病的纪录,但仍独力照顾行动不便的母亲,不排除儿子早前因病猝逝,母亲亦因无人照顾而离世。有附近餐厅职员表示,该对母子居于上址约一年,儿子不时会推轮椅带母亲到餐厅用饍,而且儿子亦会亲自喂母亲吃饭,甚为孝顺。

社署回复查询时指,涉事家庭并非社署社工的跟进个案,社署社工正尝试联络死者家人,为他们提供情绪支援和其他所需的协助。倘若两位死者仍有亲属,社署亦应当作出支援,然而更需要深思的却是,为甚么局方每每未能防范悲剧于未然,往往当伦常惨案发生后才提出额外的支援。更甚者,局方似乎常常诿过于“非社署社工的跟进个案”,把责任推予制度头上,而从未有相关官员需要出面负责。

安老不护老 成社福漏洞

由2017年完成的《安老服务计划方案》至2018年的《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可见,香港对于老人保障措施中均主力集中于安老服务及设施,与长者社区照顾及支援设施,意味当局对除了在安置老人方面之外,其他服务例如主动发掘社区中的隐蔽长者,实在欠奉。

在过往,“孤独死”个案频生,其实亦与局方的“安老”方针有所关连。例如青衣长发邨敬楼发楼,尾房单位由一个大单位㓥成三个单人单位,专门租予独居长者居住,在局方安置了老人但未有作出其他支援,例如定期探访,往往成为长者变成隐蔽长者,甚至“孤独死”的导火线。

局方应吸取教训 关注隐蔽长者

在2012年,时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曾指出隐蔽长者面对的问题主要有三种,欠缺家庭支援、没有正常的社交生活及不为现有的社区支援网络所发现。就是次悲剧而言,根据上述所指,即使两位死者均有领取综援,而且亦会出现于社区中用膳,但其实亦应被纳为隐蔽长者级别。惟局方职员敏感度不足,即使有两人资料,亦未有察觉两人的情况需要特别关注,更未有派员作出跟进。最后只以“非社署社工的跟进个案”作事后推诿。

现时局方依靠受资助的非政府福利机构去接触及发掘社区中的隐蔽长者,而且并未掌握实际数字,只可根据《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数字作出估计,当时数据指在香港有超过15万名独居的长者,就算假设只有1%为隐蔽长者,整个社会中都会有超过1,500名人士。

纵然对于整体社会结构,他们并非绝大多数,但人命绝非数字,政府有义务去做好相关统计及支援工作,而非把责任外判给非政府福利机构。政府应吸取教训,除拨款外,亦可增聘人手直接执行外展工作,加强地区支援,同时社会亦应该引以为戒,多关怀弱势,尽量建构良好沟通网络,以作多一重社会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