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公司查册 小心衡量影响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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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连收紧公众查册权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计划逐步禁止公众查阅公司注册资料,以减少当事人被“起底”和受滋扰。的确,个人资料必须受保障,但政府必须兼顾公众知情权。财库局的建议不只未顾及新闻报道的需要,亦阻碍商界和各专业界别的查证工作,未知会否削弱外界对港营商声誉,局方必须通盘考虑。

政府曾于2013年提出收紧公司查册,遭传媒、商界和专业界别反对后搁置。财库局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因应公众日益关注个人资料保障,故重推收紧查册安排,分三阶段减少可供公众查阅的公司资料。

首阶段最快于本年5月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实施,第三阶段预计2023年12月全面实施,届时登记册上只显示董事和公司秘书的通讯地址和部分身份识别号码。通常住址及完整的身份识别号码被界定为“受保护资料”,只可由“指明人士”透过申请取得。有关人士如过往有受保护资料载于注册处文件,亦可申请不提供该等资料给公众查阅。

政府将收紧查册,公司注册处将不能查阅董事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罗国辉摄)

“指明人士”范围过窄

然而,指明人士名单不包括律师跟查册者有利害相关的人士,引起多个界别忧虑。早在2013年政府初次提出修例时,有中小企东主已担忧董事更容易隐瞒身份,在生意出现纠纷时难以寻找对方追讨。及至近日,有大律师表示以后受委托作企业并购时难以调查对方公司董事背景,地产代理在处理楼宇交易时不能再以相对简便的方法双重核实业主身份。另有劳工团体代表指出,公司查册给予工伤工友渠道得知公司必要联络资料,以便准确提出控告对象,不会“告错人”。可想而知,当政府只容许小撮人查册,而查册资料又不是全部,势必打击商业运作,以至损害自身权益。

另外,指明人士包括资料当事人、授权人 士、公司成员、清盘人、破产案受托人、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等,却不见有记者、传媒类别,意即记者不可查阅完整的公司注册资料。特首林郑月娥在回应收紧查册一事时指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包括记者。采访权当然非毫无制约,但过往传媒常靠公司注册处资料查出真相,例如2016年资讯科技界立法会选举贿选及种票事件,也是传媒查册而揭发。由6月起香港将接连举行选委会、立法会和特首选举,保障查册权也有助维护选举公平公正廉洁。政府应咨询新闻业界的意见,考虑保留以新闻报道或涉及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将来若有个别传媒滥用查册和个人资料,可由法庭作出判决。

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表示,修例影响法律界日常工作,例如律师受委托作企业并购时,往往须进行尽职调查(due-diligence)。(法政汇思官方网页)

保障私隐重要 改制忌过犹不及

近年“起底”风气诚然盛行,反修例风波最热之时,官员、政治人物、警务人员和记者的住址、身份证号码纷纷被揭,部分资料是由查册得来。当事人生活受骚扰之余,其个人资料更被用作申请借贷和其他不法用途。但滥用个人资料者已经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政府可以循加强执法、加重罚则等方式,打击“起底”行为。局方提出的修例可谓牵一发动全身,对多个界别影响不少,应充份咨询及全盘考虑。

除了收紧公众查阅公司注册之外,入境处在2019年也收紧了出生和婚姻登记查册,运输署去年收紧查册车牌。有报章引述政府消息,土地注册处亦计划日后只容许认可人士查册土地,当中新闻采访未获豁免受限。政府完善个人资料的保障制度诚然恰当,但要避免一刀切,牺牲公众知情权和营商保障。凡事过犹不及,公司查册修例亦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