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佛诞连放四天 你有福消受吗?
由周四(30日)佛诞开始连同星期六日,打工仔应有四日连假可以慢慢休息。不过今年佛诞与劳动节相连,而佛诞假期不在法例要求之内,不少市民或许只得三日假放。而且今年疫境无情,四日假期过后,或许打工仔也未必有工可返。今年劳动节,只令人想起劳工权益缺乏保障。
佛诞放假并非必然
根据《雇佣条例》,除星期日外,雇主必须让员工放取的假期一年只有12天,包括元旦、农历初一至初三、劳动节等。普遍在日历上以红色标示的公众假期,例如复活节、圣诞节翌日以及佛诞等,则不在《雇佣条例》的要求范围之内。
香港假期一直分为“劳工假”与“银行假”两类,前者的12天假建基于《雇佣条例》要求,后者则源于《公众假期条例》,即除了星期日外,上班族每年可享有17天公众假期,所有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及政府部门均须遵守,至于私人企业是否跟从则属自愿性质。以周四的佛诞为例,员工可否放取假期仍视乎公司安排,“红日放假”在香港并非必然。
去年12月,劳工顾问委员会上劳资双方就假期平权问题仍然未能达成共识。常言道职业无分贵贱,但劳工假与银行假一直未能平权,不少打工仔仍白白失去五天假期。自2017年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今届政府未有计划划一劳工假及银行假后,假期平权未有寸进。罗局长是时候一改态度,由劳福局主动介入劳资谈判。劳资利益本来冲突,例如假期平权、标准工时、最低工资,劳资讨论往往自说自话。政府企图单靠劳顾会化解劳资分歧,甚或想像资方会突然让步,未免不乎现实。局方应切实为劳工阶层出一分力,主动推动假期平权立法,而非坐山观虎斗,由得劳资双方永远各执一词。
等到佛诞未见支援
佛诞不在《雇佣条例》内的法定假期要求之内,不少上班族一年少放四天假,未来固然需要改变。不过对今年的打工仔而言,或许有假可放已是万幸。今年本港遭遇疫情,各行各业受到打击,不少员工已被要求放取无薪假,甚或遭到解雇。归根究柢,问题同样在于劳工法例的保障有限,而政府临时措施又未照顾到需要放取无薪假的雇员,雇主即使没有财政困难仍可以在6月取得政府资助,但员工被安排放无薪的情况仍然无解。
一年容易又佛诞,市民或会回想起一篇网络“潮文”,讲述网民由圣诞一直等待,等到佛诞仍未有回音。情况好比今日特区政府,早前“派钱一万”的措施政府预计七月起接受申请,政府第一笔“保就业”工资补贴将于六月发放。特首林郑月娥在1月时亦建议法定假期日数由12日逐步增至17日,与公众假期日数看齐,但会否及何时成事仍待劳工顾问委员会商讨。佛诞已过,网民或许还要长按“F5”静候政府佳音。近来本港确诊个案连续多日保持个位数增长,虽然港人仍须保持警愓,但由此侧面看来,或许市民要等到疫症过去才能得到政府的疫境支援。远水难救近火,如何尽快将支援送到市民手上,是政府当下必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