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监警会报告 成立调查委员会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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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警会调查社会骚乱被指越权,早前遭入禀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周裁定监警会研究并无越权。法院判决引伸出两个要点:一,监警会必须从速公布公众久候多时的研究报告;二,监警会工作并非调查,只为研究,故港府再无理由以监警会研究作借口,推搪进行独立调查。

公开报告不能再拖

社工吕智恒去年10月提请司法覆核,质疑监警会主动调查社会骚乱事件越权及违反《监警会条例》,案件于去年12月获法庭受理,原定于今年3月24日聆讯,惟因疫情影响延期至本月7日进行,直至16日高等法院正式裁定监警会的研究无越权,判吕智恒败诉。而监警会原定于今年初公布首阶段研究报告,在1月时亦以正值司法覆核为由,决定延迟公开报告。

反修例风波造成前所未有的社会困局,其中警民关系尤其撕裂,各界已有共识藉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还原真相、查找不足,惟特首林郑月娥一直拒绝,并坚持诉诸现有机制,让作为“独立机构”的监警会“调查事件”。故无论监警会的研究结果、甚至质素为何,社会始终期望报告能尽快面世。

“01观点”曾分析,监警会因司法覆核延迟发布报告无理,特别因监警会本来就不应担心其工作有越权之嫌,而且法庭在覆核过程中又未有向会方颁下禁制令,禁止公开报告,监警会年初“突然”选择延迟公开报告,本来就容易惹来猜疑、质疑。现在判决已出,监警会理应尽快发表报告,监警会副主席、建测规园界议员谢伟铨预料当后续工作完成后,报告最快能于5月上旬公开,会方不能再有耽误。

监警权力不足

社会对立依然严重,即使在疫情期间亦未有止息,有需要采取切实行动令伤口撕裂愈合。监警会职能有限,整套监警制度存在的弊病亦相当清楚,从去年监警会邀请的国际专家“跳船”,并批评会方缺乏足够权力,未能满足社会期望,至前监警会委员接受媒体访问,承认会方缺乏调查权构成“掣肘”,难以找出真相,均已戳破监警会能进行独立调查的荒唐说法。

更甚者,是次司法覆核虽判监警会并无越权,但判词却清楚指明监警会研究目的非为就个别投诉调查,和作出事实裁断,而是希望对事件有个完整的了解。正如前监警会成员、法律学者张达明所言,监警会“不是在做特首要它做的事情,也不是在做市民期待它监察警察有否滥权”,其报告根本解决公众疑问,可遑论促进社会和解。

张达明认为,法庭判决反映特首无法再找监警会做“挡箭牌”,也没有任何理由推塘成立一个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资料图片 / 邓倩萤摄)

疫情肆虐,稍稍缓和此前由反修例风波造成的崩紧状况,政府理应把握目前已较缓和的局势,从速进行真正的法定独立调查,别要重蹈过去覆辙,再次错失和平时机。如果政府未能在严正执法以外展示愿意促进社会和解的诚意,只怕会令社会对立恶化,甚至重新激发街头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