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请你“自首”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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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事件持续三天,即使多名被困人士在师长或社会贤达陪同下步出校园,仍有部分人不愿离开。在此敏感时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以“自首”形容所有步出理大的人,既无政治智慧,亦有如抱薪救火。

示威者周日(11月17日)于理工大学与警方对峙,一度冲突激烈,催泪弹及汽油弹不绝,更触发其他示威者的“营救行动”,令人担心事件终流血收场。即使经过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多名中学校长等分别进入校园游说,仍然有多名被困者拒绝离开。原因无他,因为他们不想被警方以暴动罪名拘捕。

诚然,在法治社会,违法者须面对法律后果,由法庭裁定他们的罪名及刑罚。校园内的人士若涉及暴动抗争,诸如投掷汽油弹等,便应承担刑事责任。但理工大学内部分人可能并没有干犯此等罪行,例如急救员、自愿照顾学生的义工等,甚至有人拍片自称一直只在煮食。即使退一步说,法庭曾有案例指出,在暴动现场的人士也会被视为参与其中,但大学校园范围不小,若说在校外天桥激烈冲突之时,学生即使在校内宿舍煮食或休息,也算为参与暴动,实在难叫社会理解。

所以,警方周日矢言任何踏出理大校园的人,均将被以暴动罪名拘捕,部分人自然心生抗拒,迟迟不愿离开。正如张达明周一(11月18日)在校园向被困人士解释,单单置身于校园之内,不一定意味他们犯下暴动罪,部分人士理解法律风险后,亦愿意在师长或社会贤达陪同下步出校园。而且中学校长与警方协调后,18岁以下学生经由警方登记个人资料后便可离开,而非直接被捕,也让校长能游说及带走部分学生。此等协调措施侧面反映出,全部以暴动罪名拘捕的做法,是被困者却步的原因之一。

法律学者张达明、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11月18日晚上进入理大校园,向被困人士解释步出校园后的安排。(郑子峰摄)

“自首”的前提及含意

我们不是法庭,当然不能够越俎代庖,区分哪些被困者犯了暴动罪,哪些人不是。我们只是指出,社会始终须按个别人士的行为,区分他们的罪名轻重。然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周三却表示,截止当时近900人从校园内出来“自首”,包括300人未满18岁及逾500成年人。须知道“自首”的意思乃指犯罪者向执法者承认罪责,包含了当事人曾经犯法的前提,李家超此说无疑在向全社会宣称,所有步出校园的人均已承认犯法,根本不符事实。

李家超的“自首”说法既令参与帮助留守学生离开的校长愕然,亦容易令学生自以为被师长欺骗。例如天主教慈幼会伍少梅中学校长李建文说,警方一直承诺学生步出校园并非拘捕行动,而是登记身份。李建文明言希望局方澄清,实有其道理。其一,师长与学生之间,或因“自首”说法而产生不信任甚至猜疑,无助社会了解及教育年轻人。其二,李家超这种措辞亦可能令仍被困的人士更加不敢离开,无助事件尽早和平解决。

李家超抱薪救火

警务处副处长出身、身为问责局长的李家超,无理由不知道自己必须谨言慎行。特别当前敏感时刻,政府官员容易触发原本已强烈的民怨,令社会形势更形混乱。可惜的是,我们在李家超却看不到应有的表现。

《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问题多多,李家超没有适当平息社会疑虑,只如录音机般重复站不住脚的论点,甚至选择“直上大会”闯关,触发大规模示威。及后6月12日金钟冲突,作为警队直属问责官员的李家超,竟然辩称速龙小队“制服无位”,所以无法展示警员编号,令社会非常不满。当时“01观点”已指出“有一种灾难叫李家超”,批评李家超毫无政治智慧、屡屡失言。如今看来,一字不错。

在修例风波中,林郑政府碰得焦头烂额,主事官员成为众矢之的,李家超竟然仍未能汲取教训,学懂为官之道。对于这位局长,摇头叹息的市民恐怕只能说:“李家超,请你自首,问责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