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强积金对冲 原来还有“假期对冲”!
上月的“耶稣受难节翌日”公众假期(4月20日),由于适逢星期六,对于许多五天工作制的打工仔而言,由于假期“重叠”,不少公司又未必安排补假(据了解公务员就没有补假),于是等同失去一天假期,俗称“蚀假”。归根究柢,问题在于政府一直不愿实施法定五天工作制,令部分企业视周末假期为恩惠,就算周末与公众假期重叠,也不会为员工提供补假。
事实上,早于2006年1月,政府已然展开公务员五天工作制的研究,并于同年5月公布部分政府部门分阶段展开五天工作制,约59,000名原本每周上班五天半或六天的公务员,改为每周上班五天。政府经常自诩工作效率高,当年作出这决定,自然是相信五天工作制无损工作效率。然而,政府一直以来也未有将其理念推而广之,如纪律部队等,至今仍未能完全受惠于五天工作制,更遑论在私人企业工作的市民大众。
没有法定五天工作制,不少劳工仍须放长短周,难与家人在周末共叙天伦。更荒谬的是,一些实施五天工作制的企业,当周末与公众假期重叠,也不会为员工提供补假。不少劳工也感叹,原来除了“强积金对冲外”,香港还有“假期对冲”。
对此问题,政府并非一无所知,就此前任特首曾荫权曾经承诺会检讨政策,但市民苦盼多年却仍未有结果。2011年3月,立法会议员在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曾向官员提问,是否有意考虑当公众假期适逢星期六,以紧接假期的前一天或之后的周一作为补假,惟相关官员却表示要详细评估全盘影响。及后立法会议员冯检基向劳工及福利局提出书面质询,时任劳福局局长张建宗的答案也相差无几。
“全盘考虑”所指为何,可以从其他政策文件找到端倪。政府的经济顾问曾经推算,若然增加法定假期,雇主须额外聘用人手应付工作,以2011年的工资水平计算,增加一天假期的成本就是3.7亿元。明眼人皆知,这计算方式是极其粗疏的。事实上,政府经济顾问亦承认,市民在假期外出消费,零售及饮食等行业的生意额会因而上升,可抵销部分法定假日的成本。
其实,要取消“假期对冲”,不一定要推出法定五天工作制等“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只要将所有与星期六重叠的假期改至星期五或星期一,即可以让大部分五天工作的员工获得应有的福利,政府未有为之,显然是毫不将市民的权益放在眼内。
香港的法定假期已经比其他先进地区少,市民要求补假可谓极其卑微,政府却一直无动于衷,明显是畏于雇主的反对声音。“01观点”一而再、再而三指出,为民谋福是政府的最主要责任,可惜的是港官一直如在梦中,在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全民退保上完全置市民的权益于不顾,实在令人失望透顶。管治者必须躬身自省,认识到劳资不平等的社会深层次结构问题,民心归向还是背离,就只在他们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