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豁免豪宅无理 政党别再为发展商保驾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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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走势带动整体市道,容让单位长期空置,等同浪费资源,若然把单位“伪出租”,更属误导市场,应当禁止。而根据此原则,政府不应区分一手楼及二手楼,空置税须于全部住宅落实。要保持楼市健康发展,立法会议员应无分党派支持并监督政府落实方案,而非为地产界保驾护航。

运房局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建议订立《差饷(修订)条例草案》,向获发“入伙纸”达12个月的一手住宅单位收取空置税。(资料图片)

近日有报章引述经民联反对政府一手机空置税议案,经民联地产及建造界议员石礼谦列举三项理由。第一,豪宅跟中小型单位属两个市场,豪宅销售一向较慢、空置率较高,故反对划一实施。第二,实施征税年期太急,认为入伙纸后空置至少两年才开始征税,或应以满意纸为界线。第三,方案若然有效,将会拖累一手及二手楼价,业主有机会陷入负资产。自由党本周一(4 月 1 日)也提出类似原因,并要求搁置草案。

豪宅跟中小型单位貌似两个市场,而两类单位升幅并非必然同向,但实情并非如此割裂,豪宅市道对后市多少有指标作用。更重要的是,石礼谦的对豪宅的定义相当松,原来只是八百呎以上,或高于一千万元的单位。比较一下,柏傲湾 2017 年 3 月售出的 421 呎一房单位就以 1,008 万元成交。反对者会争拗这是万中无一,不是市价盘,但倒过来说,发展商要避过中小型住宅空置税,其实不难。因此,政府不应制造政策漏洞。

至于延长开始征税时间的理据亦不足。“01 观点”一再指出,若果政府容许发展商在获批满意纸一年后才计算空置税,发展商就有机会控制申请满意纸时间,即使单位能够入伙也不申请满意纸,借以延后货尾销售时间。用入伙纸获批一年才计算,发展商的“走盏位”较少。

那应否推延至获批入伙纸后空置两年后才征税?那未免对发展商太宽厚。既然现时住屋需求强劲,政府应该要求住宅尽早应市,不应拖慢供应。事实上,有部分楼盘反而申请提早预售楼花。

要空置税条例发挥最大效力,避免发展商拖慢动工进度,以延迟申请入伙纸时间,政府须规定发展商在指定时间内取得入伙纸,或者在限期内推出所有单位,否则须向地政总署申请和解释。

赵式浩解释:“取得入伙纸不代表可以入伙。”因为很多楼宇物业取得入伙纸后,会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地政处所发出的俗称“满意纸”的合约完成证明书,而无法完成物业买卖交易。(卢翊铭摄)

自由党和经民联成员担忧空置税会迫使发展商在死线前推盘,导致一手及二手楼价下降,但这说法可堪玩味。因为另有一批反对者正正推测,附加差饷额会打进楼价,推高成交价。究竟那一方才是实情,似乎连同路人也未有答案。如果业界人士相信囤积问题不严重,为何会担心空置税成为推冧楼市的黑手?

当物业市场表现不济时,空置税只会对发展商落井下石,试问这种经不起正反考验的措施,如何说服国际投资者留在香港投资,以及如何维护香港的自由经济及核心价值。 尽管现时难以评估空置税的实质成效,但可以肯定的,是政府令市场增加很多不明朗因素。如果政策失衡加上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一手及二手市场的业主均难以独善其身。大家是否已经忘记了1997年的金融风暴、2003的沙士事件,以及2008年的金融海啸的惨况?
自由党发展及建造业关注组召集人暨青年团主席赵式浩 4 月 1 日评论文章

不论支持与否,立法会议员提出一些征税漏洞,例如发展商取得楼盘入伙纸后,只在一年内跟租客签半年约,其余时间便可空置,又或者发展商可以轻易寻找非关联公司承租。就此,差饷物业估价署须严加查核,例如检查水电表,揪出可疑个案,以儆效尤。

一再重申,空置税不可遗漏二手住宅。尽管政府计算空置单位的方法值得质疑,但即使是政府经常援引的数字,空置量再见上升,去年本地有约 5.14 万住宅单位空置,比 2017 年增加 8,490 个。即使撇除入伙纸发出后,尚未获批满意纸或转让许可证的单位,一年间也增加 6,620 个,超过 1,076 平方呎的占比最多。政府常言不够屋,好应该善用珍贵资源。

立法会有地产和工商界的代表,市民或会对他们反对征收空置税感到失望,惟总算预期之内。但是,民建联的立场暧昧,令人费解。民建联虽称原则上支持落实空置税,但对细则过多退让,对于二手楼征税亦未有坚实立场,连向非本地居民征税也投弃权票,令人费解。民建联要当第一大党,就要匡正楼市,维护市民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