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主任轻生 “校本管理”非政府卸责借口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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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的图书馆主任林丽棠,怀疑因工作压力过大,早前在校内堕楼身亡。悲剧发生后,群情汹涌,被指对下属极为苛刻的校长沦为众矢之的。“01观点”认为,单从“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并不足够,实行多年的校本管理制度,亦值得一并检讨。具体来说,“校本管理”赋予学校管理层过大权力,即使校长“专权”亦不受制衡,当局必须拨乱反正。

俗称“校本条例”的《教育(修订)条例》在2005年生效,原意是通过权责下放,赋予学校更大自主权。校方可因应学校的需要,更靈活地管理校务、运用资源和规划学校发展。骤眼看来,校本条例实在没有太多可挑剔的地方--相比外部人士或团体,校方本身更清楚自身需要什么,因此理论上更能管理好学校。

然而,一去到实际操作的层面,问题便陆续浮现。按照校本管理的逻辑,每名教师的“教节”基本上由校方决定,倘若加上“善用资源”的现实考虑,锱铢必较的管理层可能“chur爆”老师。根据传媒报道,任职图书馆主任的林丽棠,本身就没有严格的“教节”限制,她除了要管理图书馆,还要兼顾中文科的教学,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的林丽棠老师,上周三(6日)在校内堕楼亡。(资料图片)

教师被“chur爆”的情况其实相当普遍。例如许多中学中文老师除了教授中文,还要兼教中史,部分甚至要带领辩论队、操练学生的朗诵技巧等。另一个例子是训导老师,他们除了策划、筹备、发展和监察与学生训导有关的事宜,还须与警务处、社会福利署等校外部门保持联系。不难想像,教师在面对纷至沓来的任务时,倘若情商不够高,很容易被压力压垮。

正如上文所讲,校本管理有其合理性,但我们不能忽视一个重要因素──领导质素。具体来说,领导整间学校,有权处理教师晋升、署任、聘请代课教师等事宜的校长,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如果这个人不顾老师的承受能力,以影响个人考核和升迁等方式威吓对方,发生在林老师身上的悲剧,可能不是最后一次。

数十名人士,包括教职员上香。(潘安奇摄)

教协会长冯伟华接受媒体采访时批评,现行体制存在不少漏洞,即使学校设有投诉制度,但投诉人担心遭秋后算账,大多敢怒不敢言。他又批评,虽然教师可向教育局投诉,但基于“校本”原则,局方很可能会把个案交给学校处理,因此对投诉人来说没有太大保障。

我们认为,政府根据“校本条例”向学校放权,容许校方更靈活地管理校务,这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当局不应以“校本”之名,过度规限自身应有的角色,放弃对学校的监察责任。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与其对林老师之死表示“难过和惋惜”,倒不如摒弃“不作为”的错误思维,停止卸责,这样才可告慰林老师,防止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