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唔汤唔水” 全面禁烟才是王道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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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周三(13日)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文件,建议禁止将另类吸烟产品,即电子烟、加热烟进口香港。未来旅客不可携带电子烟进入香港。一旦违例,最高可被判罚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不过,食卫局局长陈肇始翌日表示,条例草案规管范围并不涵盖拥有、吸食电子烟及加热烟,实际上是“禁售不禁食”。不难看出,政府的决心并不足够,当局应以公共卫生为最高考虑,不单禁止电子烟,还要逐步取缔传统香烟。

必须指出,政府对电子烟祸害的认识,似乎存有误差。例如特首林郑月娥去年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形容电子烟“祸害较少”(less harmful)。言下之意,她似乎暗示电子烟比传统香烟“好些”。事实果真如此?

“电子烟”无益健康,是无可争辩的结论。去年八月,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组发表题为《电子烟及加热烟草产品对健康的影响》的报告,指出“心血管病患者如接触到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气雾,很可能会增加病发风险 ”、“曾有两个项目研究电子烟使用者的生物标记数据,结果发现其丙烯醛(对呼吸道构成浓烈刺激的化学物)水平与非吸烟人士一致”。

电子烟对健康造成的祸害,丝毫不比传统香烟为小。(资料图片)

报告清楚揭示电子烟的祸害,当局如今推出条例草案,算是回应了禁烟人士的诉求。然而,单从草案只是“禁售不禁食”来看,政府根本没有足够魄力扩大打击面,从而推动禁烟大业。

“01观点”早就指出,禁绝电子烟仅为第一步,当局未来还要制订禁烟蓝图。根据政府统计处去年三月公布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第64号报告书》,在2017年,习惯每日吸烟的人士多达620,600,当中吸食香烟者占了99.1%,吸食“其他烟草产品种类”和“电子烟”的人士分别仅占0.6%和0.9%。逻辑上,如果政府以维护市民健康为由,禁制电子烟,它没有理由不禁止有更多人吸食、因而带来更大公共健康风险的香烟。

政府禁电子烟只是第一步,长远而言要全面禁烟。(资料图片)

无可否认,香港吸烟人士为数众多,划一禁烟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我们只呼吁当局按部就班地施行。在这方面,俄罗斯的例子便颇有参考价值──2017年年初有报道指,该国卫生部门提议,禁止2014年或之后出生的新一代吸烟,即使他们长大成人,禁烟计划仍会继续,希望到了2050年,俄国吸烟人口仅剩少数。这样做既不会对现有烟民造成过多不便,又可从幼童阶段杜绝潜在烟民,算得上双赢。

另一方面,本港亦可逐步扩大禁烟区,增加现有烟民“吞云吐雾”的难度,杜绝“火车头”。目前,不丹、蒙古、哈萨克等国已禁止民众在公众地方吸烟;日本亦有“路上禁烟”条例,规定烟民须在街上的指定“吃烟区”吸烟。

我们明白禁烟肯定会触动烟民、烟贩乃至烟草商的利益,不过从政者必须就涉及公众利益,特别是公共健康之类的议题把关、划定底线,不能因阻力而却步。政府禁止电子烟的手法虽然“唔汤唔水”,但毕竟踏出了重要一步。我们希望当局参考外国例子、展现魄力,制订并落实禁烟蓝图,逐步把香港打造成一个无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