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长者综援】政府发补助金补镬 “就业至上观”折射狭隘思维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政府漠视基层市民生活需要,坚持提高长者综援申请资格至65岁,任由部分60至64岁长者陷入“百无”窘况,“01观点”已指出是应为不为。劳福局局长罗致光近日在立法会发表“劳动不等于劳损”论,更令人啼笑皆非。
周五(18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措施“补镬”,在政策实施的2月1日,会为60至64岁健全申领综援人士同时发放1,060元的“就业支援补助金”,金额等同健全成人综援与长者综援的差额,毋须申请,也不会因申领者找不到工作而失去,惟旨在鼓励该类人士就业,投入劳动市场。
对60至64岁申领综援的人士来说,新措施下的补助金虽表面上填补了资金缺口,但少了原长者综援下多项特别津贴,只聊胜于无。而且政府以“就业支援补助金”的名义来发放这笔补助金,也明言鼓励受助者投入劳动市场,这种只以“就业”来衡量受助人对社会贡献的眼光,不但狭隘,也限制了长者能够从事不同工作来贡献社会的想像空间。

劳动不等于劳损 所以从事劳动工作的长者更健康?

将政府的“就业至上观”表现得淋漓尽致的,莫过于局长罗致光日前发表的“劳动不等于劳损”论。罗氏认为劳损是指不适当动作重复地产生,不等同劳动人会有劳损;又谓很多有劳动的人,其身体年龄会较缺少劳动的人更年轻。意指从事基层劳动的年长人士,有条件继续就业、贡献社会。

社会福利界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斥其言词“凉薄”,因长者可选择工种不多,不少从事保安或清洁,正容易导致身体劳损。根据明爱社区发展服务在去年2月发表的“香港基层劳工劳损状况评估报告”,在逾1,511名接受评估并从事基层劳动工作的人士当中,有93.3%接受评估的参加者表示身体最少有一个部分出现劳损情况,超过一半的参加者表示最少有四个身体部分出现劳损情况。

另外,坊间对长者的就业状况亦有误解,例如有论者指近年香港长者就业人数愈来愈多,当中较多为白领,就没有掌握实际情况。事实上,根据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在2017年2月发表的经济概况报告,在2016年只有不足三成年届60岁的长者劳动人口从事较高技术阶层,例如经理、专业人员和辅助专业人员;逾七成长者皆从事较低技术阶层,即使撇除当中的“文书支援人员”,仍有逾六成长者属“非技术工人”、“机台及机器操作员及装配员”、“工艺及有关人员”和“服务工作及销售人员”。换言之,从事基层劳动工作的长者仍占大多数。

张超雄质疑政府根本没研究过60至64岁长者的特征,是否能支撑到现在的工作环境。(郑子峰摄)

自力更生 只能选择投入劳动就业市场?
 
在香港,“自力更生”的观念深入民心,政府数据也显示,近年长者劳动人口参与率节节攀升,由2003年不足15%,迄2016年已升至逾20%,升幅显著。社会福利署也有“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协助健全综援申请人克服就业障碍,增强受雇能力,以便早日觅得有薪工作,条件包括失业综援申请人须寻找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120小时及收入不少于社署所定标准的有薪工作。
 
该政策的潜台词,其实就是“有工胜无工、低薪胜无薪”的就业原则。但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士分享经验指,曾有参加者从事课余托管导师,时薪约50元,月入约3,000多元,超过在最低工资实施前的计划薪金要求。不过,由于她每天只工作3小时,未能符合120小时的工作时间要求,只好放弃这份满足感较大的工作,转做晚间工时较长、时薪较低的清洁工,不但变相削减单位生产力,在劳动市场工种选择有限的情况下,也只好接受“人才错配”的结果。

清洁工待遇仍然有待改善。(罗君豪摄)

对60至64岁申领综援的长者来说,政府对其发放“就业支援补助金”,明示他们应该要投身劳动就业市场,并以此定义他们的价值,其实局限了人尽其用,各展所能的想像空间。举例来说,如果该类长者只能在就业市场上从事低薪长工时的劳动工作,不但不人道,而且对社会来说也未必是最好的配置。
 
去年香港教育大学发表研究,指本港只有11.4%长者参与义务工作,比率显著低于美国(24.1%)和加拿大(36.5%)等西方国家,与政府的“就业至上观”不无关系。事实上,如果政府认可长者主动及自愿地从事不同服务的价值,例如托儿、照顾,甚至酌量向其发放奖励金,不但长者可有更多选择,对社会也是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