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岗三级火.观点】消防员加辛不加薪 公平待遇无从谈起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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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消防员英勇救人而殉职的事件深入民心,坊间亦因而增加关注消防员的程度。近日新蒲岗工厦发生三级火警,消防员在过火过程中获食肆和市民送上物资支援,足证他们是受到欢迎。然而,消防员的薪酬长期低于警员,但工作性质的危险程度并无相应减少,惹来消防工会和外界的非议。消防员不时要面对出生入死的风险,政府并不能因向殉职消防员追授英勇勋章,便认为足以弥补对其遗属和同僚的损失。

相信有基本常识的市民也知道,消防员其中一项最主要的职责是在火灾中拯救受灾的人,但或许甚少人知道,他们从事这份工作要背负怎样的代价和压力。其实,除了扶危救急之外,他们还要处理各种杂务,包括清理阻碍道路畅通的倒塌大树、协助市民拾回跌在危险地方的物品等等,职责范围可谓异常广泛。直至去年牛头角迷你仓四级火,以及今年年初有消防员执行拯救任务时殉职,外界才对消防员待遇的关注度大幅度提高。

火场温度极高,消防员背着一身沉重装备,休息时未及卸下已瘫倒地上。(林振华摄)

消防月薪低于警员 香港落后东京新加坡多年按目前的薪级表来看,前线消防员的月薪不足两万元,与前线警员相比少2630元,却一样要面对出生入死的风险,难怪消防工会就此多次表示消防员遭受不公对待。诚然,这项差别待遇有其历史渊源,1988年港英政府的《凌卫理报告书》把警队列为唯一的“紧急纪律部队”,有独立的薪级表,与此同时较其他纪律部队高薪。然而,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并不表示它一定是合理的。不论根据昔日《凌卫理报告书》中抑或现今文明地区的准则,消防员也绝对符合列入“紧急纪律部队”的资格。

事实上,《香港01》今年年初便报道,新加坡、东京等地区的消防员薪酬与警员一视同仁,但香港在这方面则多年未见改善,变相对前线消防员造成结构性的剥削。

有食肆向消防员无限量供应鱼蛋粉,东主直言:“要尽市民嘅责任,呢班英雄嚟㗎嘛。”(鲁嘉裕摄)

须避免“​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

此外,有关消防员因工殉职或受伤的补偿措施也亟待检讨。可能有些人认为,现时公务员事务局在制订相关安排时,已能做到所有公务员一视同仁。不过,消防员面对的危险程度远较其他公务员高。如未能订立一些令他们无后顾之忧的条件性补偿措施,那实会令他们工作时背负明显更大的压力,有些消防员甚至会因为要保障家人的生活,或受到家人的施压而选择离职。要知道,消防员是非常珍贵的人才,不是每个人也能胜任这份工作,故每多一名消防员的离去,便需花更大的人力物力去寻找新血去填补空缺。可惜的是,就连消防处设立以象征性意义为主的“消防处纪念日”,也需职员会几经争取方可落实。由此可见,不论政府抑或消防局也未对前线消防员有足够的尊重。

近年多个调查显示,市民对消防员的满意程度冠绝于所有纪律部队,但他们认真的服务态度并无得到合理的奖励。或许有些人认为,既然他们选择了当消防员,便理应要有服务市民的良心,不应在回报上斤斤计较。但是,一个合理的制度,既非强行要求所有人达到圣人的境界,亦不应利用别人的良心去进行剥削。只要消防员尽忠职守,不论他们这样做出于甚么动机,也理应获得合理的薪酬,否则公平待遇便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