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队不应自我感觉良好 公权力须接受批评及制衡
上周四(7月19日),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出席书展活动,在与年轻人分享期间,黄伟纶提到他阅读日本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第十年的情人节》一书的阅读感悟:“罪犯未必系坏人嚟嘅,犯罪亦都好多客观嘅原因,都好多值得同情嘅地方,同样,警察都唔一定个个好人嚟嘅。”几句原本毫无争议的说话,在约一个星期后,掀起了“茶杯里的风波”。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于7月25日向黄伟纶发信,信件标题为“评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先生之不当言论”。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指,黄伟纶以警察为主语进行比喻并不恰当,而相关言论可能会令公众误会局长有批评及针对警务人员的意图,从而大大伤害警务人员的信心。员佐级协会执委认为局长此番言论确已打击警务人员士气,因此,该协会促请局长进行解释。
事实上,黄伟纶局长在给协会回信时表示,当日希望表达的观点是人性有其复杂面,好人坏人并非那样泾渭分明。回看当日的视频片段并结合上下语境,黄伟纶局长的言论按常理便可理解,根本无需再一次厘清及解释。员佐级协会的误读及过分解读反而让人大惑不解:为何简单一句“警察未必个个是好人”会伤害警务人员的信心及士气呢?任何机构都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警察都是人,而人总会犯错,不可能永远“伟大、光明、正确”,这本是基本常识,奈何协会如此敏感,怪不得有立法会议员讥讽协会是否“对号入座、做贼心虚”。
警队形象并不会因为发展局局长的一句话而变得更好或更差,就算局长称“警察个个是好人”,香港警队亦只能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其实,作为香港警务处四大协会之一,员佐级协会想维护警队形象及公信力的愿望实可理解;然而,要维护自身形象,单靠“净化”外界评价无异于掩耳盗铃,活在自己的世界。
要保有公信力,警队应该洁身自好、以身作则;若果执法机构知法犯法,公众对公权力的威信将荡然无存。犹记得2014年的“七警案”,执法人员将一名示威者擡到暗角施以私刑,整个过程被拍摄并见诸电视画面,警队形象即刻一落千丈。同样,退休警司朱经纬于占中期间袭击途人,虽殴打证据明确,却因警察投诉制度而未被起诉,调查拖延亦令大众对投诉警察制度失却信心。事实上,上述两起事件皆令市民对警队产生负面观感。
警队要恢复公众信心,必须接受外界批评,但更关键的是完善警队监管机制。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回看廉政公署建立前的年代,警察为所欲为,市民大众深受其害,那时的警察被叫做“有牌烂仔”;廉政公署成立之后,警队贪污现象立减,警队亦慢慢走向专业化,四十年来,香港警察慢慢将自身塑造成清廉、高效、专业、中立的形象,成为世界上最专业的警队之一。由此可见,对公权力的监管非常之必要。
香港今日的繁荣安定,警队的贡献不可抹杀,然而,警队存在不足亦是不争的事实。“01观点”早前指出,现时的投诉警察课属于“警察查警察”的制度设计,再加上监警会没有调查权、处分权和定案权,现时的警察投诉机制几乎无法起到真正制衡及监督的作用。根据监警会年报,投诉证明属实的成功率一直偏低,自监警会在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徘徊在10%左右。这样的制度设计,实在无法令市民信服。
警队若想树立自己的威信,不应斟酌于“是否所有的警察都是好人”这样的问题,警队更需要做的是加强内部纪律并改革投诉的制度设计,如此,警队才能取信于民,从而修补紧绷的警民关系,继续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秩序的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