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幅地 马会租用平绝体院 朱凯廸:民政局厚此薄彼

撰文: 陈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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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9年前向体育学院暂借近5公顷地,以作奥运马术比赛,其后改成马会马厩,未有归还,政府最近更突然提出把用地正式拨归马会。同一幅地,昔日体院要付超过62万元,反观马会只需向政府每年交1元租。若计及整个沙田马场和体院占用的面积,马会的呎租仍较体院平近一半,体育和赌博政策,同样拨归民政事务局管辖。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批评,民政事务局“明恰”体育学院,局方于截稿前暂未有回应。

马会早年向体院借地,用作2008年奥运马术比赛之用,至今并无归还。现时该地将由政府、机构或社区(GIC)用地,改划为注明马场的其他指定用途。(资料图片 / 黄伟民摄)

目前体院租金按其出租场地收入,以及应课差饷租值厘定,不过就连审计署亦曾质疑民政事务局厘定租金的方式是否合理,似与政府透过体院长期支援精英体育的目的不符。

在这个机制下,2004年至2006年间,即马会借出“马厩用地”前,马会为整幅体院用地缴付的每年租金为210万元。而面积4.7公顷的“马厩用地”,占当时体院整体面积约三成,以比例计体院为“马厩用地”每年付出62万元。

2015年的审计报告便指出,多个私人体育会所、体育总会、福利机构都获批以象征性价格租用地皮,但体院作为协助政府推行精英体育培训的机构,却未获优惠。报告又披露,原来民政局曾在2013年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向体院征收象征式租金。财库局要求民政局加以说明,惟民政局其后未有跟进。

体院是协助政府推行精英体育培训的机构,而体院的所 有董事都是由民政局提名的。审计署认为,民政局可进一步探讨是否适宜把该 用地以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及象征式租金批予体院 (注 13)。此举除了可省却收取体院租金所引致的工作,也可为体院提供恒久稳定的环境,以推行发展精英体 育的长远策略。
审计署 2015年《审计报告》第 5 章
马会9年前向体育学院暂借近5公顷地,以作奥运马术比赛,其后改成马会马厩,未有归还,政府最近更突然提出把用地正式拨归马会。(黄伟民摄)

民政局称“马廏用地”非作精英培训

同一幅地,由同一个部门负责批核,马会与体院都属于非牟利机构,惟租地价格却差天共地。在民政局支持下,奥运马廏用地自2009年1月起以短期租约租予马会,年租仅为象征性1元。

根据民政局资料,“自2004年起,整幅体院用地(包括“奥运马廏用地”)属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管理的政府土地”,不过实际上康文署直属民政局。局方又称“奥运马廏用地”本身只是体院的高尔夫球练习场和足球场,并非作精英运动员培训之用。惟记者翻查资料,“马厩用地”自2008年后,一直被马会用作“马廏、供骑师和马匹使用的练习场及设施、马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换言之全属赛马用途,未有直接公众利益。

“奥运马廏用地”,现时是以短期租约形式租予马会作马廏、供骑师和马匹使用的练习场及设施、马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马会图片)

体院用地呎租贵马会近倍

马会于2013年更向政府提出“明正言顺”收归“奥运马廏用地”,以“特殊用途契约”方式续租,最终在民政局支持下,旧有的马场去年6月率先获续期50年,支付地价约6.68亿元。沙田马场面积达68公顷,以地盘面积换算,每平方呎租每年仅为$1.83。

体院失去“马厩用地”后,面积由15.9公顷减至11.2公顷,2013年获续租5年,每年租金为391.2万,换算每平方呎年租为$3.24。换言之,体院租地价格比马会租地价格贵近一倍。

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批评,体院属政府的服务机构,难以理解民政事务局为何同一幅土地以两个相差极大的价格租予马会,“明恰体育学院。”他指马会面对批评,经常以慈善工作做挡箭牌,但其本质属富豪俱乐部,政府不应过份优待马会。他又指沙田马场获续期50年的地价约6.68亿元,局方应交特价格如何厘定。

审计署于2015年的审计报告曾质疑,民政事务局厘定体院租用场地是否合理。图右为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香港01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