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案|山顶普乐道大宅转让予霍丽娜等 霍震寰料可收近亿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争产案今年初开审,原告的长房三子霍震宇及两名胞姊,2月与长房其他成员达成和解协议,争产案告一段落。
《香港01》发现,原由霍氏家族公司持有的山顶普乐道大宅,5月初以逾3.7亿元,转让予霍震宇及其姊霍丽娜,相信争产官司和解后的资产分配正式展开。以是次转让大宅的成交价计算,料同属长房的霍震寰及霍震霆可收近亿元。
霍英东2006年因淋巴癌逝世,遗下数百亿遗产。本年初曾开庭争产,及后达成和解撤案,但和解细节未有公开。
不过,今日(19日)最新注册资料显示,和解后的资产分配或正式展开。原属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的山顶普乐道2号豪宅,本月初以3亿7,375万元,转让予长房长女霍丽娜及三子霍震宇。换句话,同属长房的霍震寰及霍震霆已转让出有关豪宅的业权。
普乐道2号为霍英东持股的福堂有限公司,于1960年向美国政府购入,据称由第三房家人居住多年,及后转让至霍兴业堂。根据最新资料,霍兴业堂于5月6日,正式将普乐道2号售予霍丽娜及霍震宇,两人分别占67%及33%业权,并以首置税率缴交了1,588.4万元印花税。
原业主霍兴业堂由多名家族成员及霍氏基金等家族公司持股,霍震寰及霍震霆分别持股约26%及约22%。以是次成交价3.7375亿元计算,两人分别可从是次交易获得逾9,700万及逾8,200万元。另外,新业主霍丽娜及霍震宇,分别持有霍兴业堂约11%及约26%股权。
霍家长房子女早前因回购家族公司股份起争议,长房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娜及次女霍丽萍,入禀控告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及包括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在内的家族公司,要求另一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回购涉及南沙发展项目权益的股权。
霍家长房兄弟姊妹2月达成和解,争产官司暂告一段落。有传媒早前引述消息,指霍家长房农历新年后已签署和解协议,各子女同意保留位于薄扶林沙宣道“石头庄园”(Stone Manor)、中环毕打街毕打行、山顶普乐道2号大宅,而持有该三物业的霍家长房成员,则需支付现款给其他成员,以取得该些物业的控制权。据报道,长房成员重新计算亡父的遗产现值,估计现值近300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