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揭政府暗合马会借荆州 十年三变脸 体院用地不复返
为配合香港协办北京奥运和残奥马术比赛,2008年马会向位于沙田马场旁的香港体育学院暂借近5公顷场地,作为马术比赛设施,其后马会以短期租约向政府租用该土地,作赛马马厩之用,一直未有交还。
近月政府突提出把该幅用地正式拨归马会,实行“刘备借荆州”,续租50年。翻查文件,原来当年公众正正担心用地“一借无回头”,面对议员质询,民政事务局曾承诺马会在奥马后会交还体院,若马会有意继续使用土地,亦要先得行会审批。
有当区区议员批评马会与政府反口覆舌,土地现时只用作配合赛马赌博发展,不符当初承诺。
酝让期 马会允完璧归赵
回到2005年,北京奥运尚有3年便举行,港府为了协办京奥和残奥马术比赛,正寻觅适当土地作马术比赛场馆。最终体育学院管理层于4月获通知,正使用作高尔夫球练习场和两个足球场的5公顷草坪被“征召”,期限为2007年初至2008年底。
当时不少议员关注马术比赛后的土地去向。7月6日,时任议员刘千石于立法会向时任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质询,局长回应指,“赛事在2008年9月结束后,整个体育学院的室内及大部分户外的设施,将被还原及适度提升,然后交还体育学院重新迁返和使用”,明确表示马会会交还土地。
赛事在2008年9月结束后,整个体育学院的室内及大部分户外的设施,将被还原及适度提升,然后交还体育学院重新迁返和使用。
落实期 两周急改口 体院不虞有诈
然而,14日后,政府却于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中改口,表示举办奥运马术比赛有“延续价值”,而国际马联和国际奥委会亦希望减少浪费,又称知悉马会有意在比赛结束后,继续保留“已兴建的比赛设施”。他重申政府未与马会达成协议,惟留下伏笔,指日后马会可向部门及行政会议提交理据及申请,以长远使用有关土地。
当时体院“不虞有诈”,时任体院主席李家祥于立法会表示,体院董事局与政府当局达成的共识是在2008年年底,体院可取回原址的全部地方。他补充,体院董事局认为马会就保留借用土地上的建议,只属“假设性问题”。
考虑到举办奥运马术比赛的延续价值,赛马会曾表示有意在奥运马术结束后,继续保留及使用此三幅土地上已兴建的比赛设施……减少资源的耗费,政府认为该三幅土地于2008年奥运马术比赛后的较长远使用,将须照政府既定程序处理。赛马会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充份的理据,并通过既定程序及现有机制,其中包括获得行政会议批准通过。
突称急需马房 生米变熟饭
至2016年9月,马会终于图穷匕现,开始向沙田区议会推销马会长期租用该土地的计划。根据马会当时的简报《火炭马厩用地的使用及发展》,提到因应赛马日增加,马会需要更多土地作马房及马匹训练,因此需要改划土地用途配合。
《香港01》就当局改变初衷的理据,傍晚分别向民政事务局和马会查询,局方其后回应指,马会于2013年向政府提出申请,保留“奥运马廏用地”。 政府认为体院重建工程完成后所提供的新增和额外设施,应足以应付需要,考虑马场启用至今30多年,确需额外土地应付营运。在民政事务局的支持下,沙田马场暨“奥运马廏用地”的批地建议已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
民政:建议已获行会通过
局方又指,地契的总纲发展蓝图(Master Layout Plan)将详细列明“奥运马廏用地”容许的用途,即现时用作马廏、供骑师和马匹使用的练习场及设施、马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的用途,当中不会包括“私人会所”,故不得使用该土地作“私人会所”,日后若提出更改发展蓝图的建议,当局可施加附加条款,包括征收额外地价。马会则暂未有回复。
马会发言人则回复指,用地改划要求只为常规化现时的马匹训练设施为长远用途,一直按照政府既定政策及程序处理有关安排。
当区区议员容溟舟批评,种种迹象显示,马会与政府反口覆舌,最初称会归还土地予体院,其后又改口,指马会保留土地有助延续“奥运价值”,但实际上马会根本一直未有推广奥运马术。他又讽刺土地现时只用作配合赛马赌博发展,所谓“奥运价值”实际是马主买马的庞大投资。
鉴于该处用地仍属“政府、机构或社区”规划用途,实有必要修订为“其他指定用途”以维持现有用途。 修订规划用途后,火炭马廐用地将为沙田马场的伸延部分,继续用作马房及相关设施,土地用途没有改变。
体院前院长:马会未还地
时任体院院长钟伯光直言,留意近日报道才知悉,原来马会一直未归还体院用地。他称当年曾跟马会商讨借地计划,包括如何还原用地并归还体院,惟他在体院迁往乌溪沙临时基地后已离职,故并无再跟进。
2010年体院重建,2013年启用,钟伯光称新设施较以往齐全,但若计算土地面积,则明显较以前少,他认为政府应交代马会为何不归还用地的原因。
港协暨奥委会义务秘书长王敏超指,体院重建后,各个体育总会满意设施,并无其他诉求,因此不会额外要求马会归还用地,“主要睇关唔关自己个会事,唔关事、设施冇少到,就无理那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