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查册︱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证住址 碍派诉讼传票、影响投资并购
自反修例运动后,政府为打击“起底”收紧多项查册。继车牌查册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要求以“三部曲”禁止公众查阅公司注册资料,涉及董事、公司秘书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证号码,料最快月内刊宪实施。
大律师何旳匡指,除记者受影响外,也会影响尽职审查公司(due diligence)作企业并购及投资的事前调查,窒碍投资者选择在港发展的决定;他同时指禁止董事及秘书的通常住址,会增加派发诉讼传票的难度。
首阶段禁查董事完整身份证号码、通常住址
文件建议,新查册安排分为三阶段,首阶段公司可即时拒绝公众查阅董事的通常住址;董事及公司秘书的完整身份证号码。
第二阶段为明年10月,任何提交公司注册处的登记文件,当中任何涉及受保护资料,即通常住址及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处则主动不再提供上述资料供公众查阅。
至第三阶段,为2023年12月,公司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收起过往已经登记的公司文件资料。
最快月内刊宪实施
文件指出,今年5月会向立法会提交有关附属条例,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意味政府可先刊宪,即时禁止公众查阅董事及公司秘书的受保护资料。
根据现时公司查册,文件显示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地址、公司秘书名称及住址,以及董事名称、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证号码。
惟新查册安排实施后,登记册仅会显示董事及公司秘书的通讯地址以及部分身份证号码予公众查阅,但资料当事人、获当事人的授权人士、公司成员、清盘人、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等则属例外,却不包括律师及记者。
大律师:影响法律界日常工作
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表示,修例影响法律界日常工作,例如律师受委托作企业并购时,往往须进行尽职调查(due-diligence),调查对方公司董事背景等资料,修例后都不能继续进行,“要揾私家侦探帮手查”。
“连传票都唔知派去边”
何律师又指出,在一些民事诉讼中,决定进行诉讼兴否,将谁人列为被告等基本操作,均须靠公司查册协助,修例或会影响律师在工作上判断,指公司董事的通讯地址都遮蔽,“我哋连传票都唔知派去边。”
影响工伤追讨
劳工界别也表示受此影响,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萧倩文则指,工友遇上工伤后,雇主不愿承认责任又不肯呈报劳工署,工友便须自行呈报署方。但碍于部分工友任职散工、或刚刚到职,不清楚所属公司底细,便须靠公司查册获取资料。
萧倩文指出,工友须准备公司全名、公司地址、电话、联络人资料等,形容“少一样都唔得”,又指工友有时只知公司称之“乜记”,不靠公司查册的话容易“告错人”。
新闻界反对 林郑:睇唔到记者点解有特权
政府收紧公司查册,传媒、法律界、商界及劳工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首林郑月娥今早(30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被记者问到,上述业界会受到收紧查册影响,会否让记者获豁免,惟林郑仅回应个人私隐要受保护,公共名册的存在已是平衡,若资料不是必要性,可以保护而毋须公开,“睇唔到记者点解有特权”,强调任何人都没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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