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韵僖|统一大湾区调解员

撰文: 彭韵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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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韵僖专栏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下的重大战略,拥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法治建设对大湾区的发展重要非常,建立统一化及规范化的机制、衔接不同法制与规则,为大湾区提供稳定、公平以及透明的法治环境,是提升大湾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一环。为促进及推广在大湾区善用调解服务,粤港澳三地发布了“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三地各自以统一标准培训出大湾区调解员,推动大湾区调解服务迅速发展,助力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走向国际高质量发展。

在展开诉讼前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已成为国际大趋势。于2020年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上,三地法律部门通过了设立大湾区调解平台工作方案,致力制定基准以推广调解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两项标准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及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供大湾区的调解机构及调解员参照及采用。多项调解标准的制定,成功实现大湾区不同规则机制的“软联通”、化“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便利民商交流互动。

及至今年3月28日,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令三地的调解员,能透过资格资历评审,取得大湾区调解员的资格;三地亦将积极推动于今年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

根据香港的规定,要成为大湾区调解员,持有本地认可调解员资格的申请者必须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拥有至少5年全职工作经验及至少3年调解员工作经验并已完成至少5宗调解个案、以及维持职业道德良好的同时,完成预计于今年第3季由律政司举办的指定培训课程,便能获得举荐并待联席会议确定。律政司已指定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HKMAAL),作为处理经香港评审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申请之唯一机构,协会将在律政司监督下,为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等工作。

透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体现了运用中国东方智慧实现社会和谐、共赢的局面,亦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以早期调解纠纷、早期化解矛盾、免却矛盾激化的方式,解决争议双方的分歧并达成和解,维护关系的同时,免却长时间的诉讼,避免成为像美国那样的诉讼大国,损害人民利益、律师获益最大的局面。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3年提出大湾区“一点两地”的新战略定位,要令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推进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同时又提出全新的新质生产力概念;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制度保障,是次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的资格资历评审,以统一化、规范化的机制,让粤港澳三地均能培育出大湾区调解人才,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环境,强而有力的知识产权保障,正正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良好的环境。

随著首个设在香港的政府间组织总部“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司法制度健全、拥有与国际接轨的监管制度、仲裁和调解发展成熟的香港,配合大湾区调解员确立的里程碑,将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和调解中心的地位,定能吸引争议各方、调解员、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来港进行调解和其他交易和专业服务,相信为香港带来机遇的同时,定能提升大湾区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彭韵僖律师是义务工作发展局主席、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香港律师会前会长。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