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韵僖|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研扩展至义工

撰文: 彭韵僖
出版:更新:

彭韵僖专栏

保护儿童及弱势社群,是社会必须肩负的责任,为保障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者免受性侵犯、减低他们受性侵犯的风险,警务处于2011年推出“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简称查核机制),成功协助雇主抽出曾犯性罪行的人士,为加强保障范围,当局将把查核机制涵盖范围扩大至“准自雇者”以至义工等,笔者对此安排全力支持,由于做法属自愿性质,期望当局联同各持份者多管齐下,做好宣传、教育等各层面工作,令新安排能畅顺落实。

警方数字显示,2023年涉及强奸及非礼的性罪行数字有1229宗,较2022年的646宗大增逾倍;教育局数字显示,2023年有47名教师被取消教师注册,当中涉及性相关罪行的个案有18宗,占38%,与2021年的2宗相比更大增8倍;可见加强保障儿童及无行为能力者免受性侵犯的工作刻不容缓。

儿童事务委员会早前开会讨论查核机制扩大涵盖范围,最快在2024年第三季将范围扩大至“准自雇者”,包括私人导师、音乐老师、运动教练、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士等,因此等人士较大机会在没有直接监督情况下,与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单独接触;实施约一年后,第二阶段将考虑扩展至所有义工、并将会评估是否扩展至所有雇员及自雇者。

扩大查核机制涵盖范围,是保护儿童和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者的一项非常重要举措,社会上一直有不少声音,要求把涵盖范围扩阔,笔者对此非常支持,因此举可以大大提高社会安全性,保护弱势群体免受性罪行的伤害。

目前的查核机制是自愿性质,限于招募从事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关工作的雇主,在应征者或准雇员在自愿的情况下,使用查核机制来评定他们是否适合相关职位,应征者需自行向警务处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提出申请,期间需进行指纹采样,首次申请费用为140港元,约五至七个工作天可知悉结果,结果会每日更新。

当查核机制扩大至“准自雇者”时,对聘用单对单的家庭教师或运动教练之家长或监护人来说,可大大减低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聘用曾犯性罪行人士的风险,因为属自愿性质,推行时务必作出广泛宣传,让社会大众、包括家长或监护人等知悉机制,在聘用前主动要求查核,以了解所聘用的自雇人士是否有问题。

由于有些义工或会定期接触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例如义教老师、院舍探访义工、进行单独教授或过夜训练的义教教练、又或带领交流活动的义工等,当局在第二阶段,将考虑把核查机制扩展至此等较高风险的义工。作为义务工作发展局主席,笔者一直致力推动香港的义工发展,十分赞同把查核机制进一步扩大至较高风险的义工层面,但如何在实施时能令运作畅顺,需细心考虑。

由于“义工”属自愿性免费提供服务,当查核机制扩展至较高风险义工时,社会上有声音认为,一旦要“贴钱”申请查核才能做义工,可能会影响他们参与服务或活动的意欲,而有义工需求的机构,其资源亦可能相对紧绌,对承担申请核查的费用,可能有所保留。

义务工作发展局的“香港义工团”个人及团体会员,目前合共有逾50万名义工登记,局方会为不同机构或团体配对义工服务;若核查机制扩展至较高风险的义工范围,在申请人数可能大增的情况下,需研究如何改善申请流程,可以考虑采用新科技以简化申请方式以及所需时间;此外,虽然明白到140元的申请费为成本费用,但针对义工的性质,当局可考虑减低、甚或豁免义工的申请费用,以示对义工这项重要社会资本的支持。

在实施机制的过程中,向义工的解说工作非常重要,要让他们明白,查核机制是为了社会上弱势社群的利益,并非阻挠他们参与义工活动;此外,公众教育亦非常必须,由于各行各业均有机会用上义工,让各界包括公众、企业机构或团体,知悉哪一类义工有较高风险需要作出查核申请、查核的机制运作等,资讯需清楚传达,才能让查核机制发挥到最大作用。

保护儿童和无行为能力人士的福祉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局愿意听取社会听音,扩大查核机制,非常值得嘉许;各界需共同努力,设法在扩大查核机制时运作顺畅,确保有效实施,从而让儿童及无行为能力人士,获得更全面的保护和照顾。

作者彭韵僖律师是义务工作发展局主席、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香港律师会前会长。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