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创乳癌互助组织 为保合约受雇主欺凌:要求丈夫当免费劳工

撰文: 陈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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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Gemma 2006年患上乳癌三期,当时的雇主跟她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带你到私家医院。”后来,当雇主得知若外佣在香港过身,要负担运送遗体的费用,她的态度完全改变。Gemma为求雇主不终止其合约,能够在香港接受治疗,她提出不收薪金照顾雇主的父母。
前雇主最后仅付她1500元薪水,照顾两个家庭,而且要在外留宿。“有几个月,她只付我二百元交通费。”我走到街上看见有菲律宾人,就问她们借钱。“我是这样活过来。”“我丈夫来港照顾我,雇主要求丈夫我一同替她工作,不准我休息。手术后数天我便要到街市买菜。她又骂我常到医院覆诊,耽误工作。”
后来,她与一个菲佣团体转变成FILMCASS菲佣乳癌互助组织,帮助同路人同时,期望政府能恢复2013年以前“符合资格人士”未经修订的定义,让外佣在被解约后,仍能以身份证享用廉价的公营医疗。
而问题是,外佣为何“死”也不回乡?

外佣盼恢复旧例:被解约仍能享用廉价公营医疗

2013年,政府修订“符合资格人士”定义,持有逾期香港身份证人士,包括逾期逗留、以往曾在港工作或就学人士等,一律当作“非符合资格人士”,即使他们持有非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亦不可享用廉价公营医疗服务。

修订以前,若外佣被解约或合约期满,又不交还身份证,他们到公立医院求诊时出示逾期身份证,仍可廉价享受公营医疗服务。但现时外佣被解雇,即使申请延长签证,都只能以旅客身份逗留。

38岁菲佣Baby Jane Allas今年二月确诊患癌后被雇主解雇,带起立法会对于政府应要求雇主为外籍佣工购买医疗保险的讨论。政府今年四月呈交立法会文件,指香港公营医疗服务基本上优先照顾符合资格人士的需要;如外佣没有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医管局会收取适用于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Amelie (化名) 接受治疗期间,居于白恩逢之家,她说:“在别的国家做手术很不容易,没有家人陪你。情感上、身体上都很痛,我解释不到。(李慧筠摄)”

Gemma说,如果回到菲律宾,不但医疗费昂贵,当地的人没有工作,我难找人援助,“即使FILMCASS只余两三位成员,我也不会离去。因为我经历过那种无助,我要帮助自己的同乡。”而其中一位受助者,是刚完成化疗的菲佣乳癌复康者Amelie (化名)  ,她较Gemma幸运,有一个体谅她的雇主,是她接受治疗不能工作期间,她寄宿于庇护所“白恩逢之家”,她说:“对我自己,患癌是OK的,但如果我死了,我儿子怎办?”她的经历,请点击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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