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再调控】北京禁“以租代售” 海南加推限购
撰文: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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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将接连出手调控内地楼市,北京住建部及规划国土资源部发通知,由即日起,北京市房企自持的商品住房,只要在卖地交易文件中明确要求作自持商品住房出租的,都不得出售,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地契写明出租就只能出租 单一租期不得超过10年
该通知警告,若房企违反规定,将商品住房“以租代售”,将纳入“黑名单”,日后参与北京市土地招拍挂的资格和开发资格或被取消。
非海南省户籍 海南限购一套房
海南省也推出楼市新规,限制外地人在全省范围内只能购买一套房;限制本地人买二套房,首付4成至5成;全省限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另外海南省也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进行转让,即禁止“摸货”;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也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也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分析指外地人购房令房价明显上涨,所以海南推出外地人限购一套房的措施,以遏抑房价。而对未竣工预售商品住宅的限售政策,则是为了防范炒卖楼花,抑制投机。为楼市后续的长效调控政策,例如房地产税立法、不动产登记等调整争取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