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物业百亿资金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 资金再回流至恒大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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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3333)在今年3月21日发出公告,指出旗下的恒大物业(6666)在审核截至去年底止全年业绩时,发现有134亿元(人民币‧下同)存款,为第三方提供质押保证金,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

恒大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初步调查取得的资讯,发现扣除费用后,质押的相关贷款透过第三方回流至公司,用作公司一般营运。恒大指出该质押涉及3组存单。

恒大物业曾多次为第三方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恒大指出,在2020年12月期间,恒大物业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20亿元质押担保,让该第三方公司获得等额银行贷款,扣除费用后资金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恒大。该笔银行贷款于2021年3月到期并已偿还,相关存单质押已被解除。在2021年3月期间,恒大物业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另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银行贷款,在扣除部份费用后,透过第三方间接转入公司。公司指出第二笔借款于2021年9月到期,可是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子公司提供金额的20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执行。

恒大又指出,在2021年1月﹑7月及8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多家第三方公司提供2组质押担保,使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第1组存单质押金额为80亿元,相关贷款已于2021年7月期间偿还,第1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第2组存单质押金额为87亿元,相关金额已透过恒大联营公司转至公司。

恒大指出,涉及第2组存单质押的银行贷款已于2021年11月及12月到期,相关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子公司提供金额为87亿元存单质押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恒大又指出,在2021年6月期间向第三方借款27亿元,用以支付公司对恒大物业的应付款项。恒大物业子公司同时以等额定期存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获得银行贷款。

由于有关贷款已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的27亿元存单质押已于2021年9月期间强制执行。

恒大指出,根据初步调查资料,执行董事夏海钧及潘大荣,及子公司恒大集团执行董事柯鹏参与上述安排,因此董事会决议要求该等人士辞任有关职务。公司指出独立调查委员会会尽快完成相关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夏海钧等人被要求辞任

恒大指出,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方案,方案主要透过转让资产予恒大身业抵销相关款项。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会发出进一步公告。公司指出鉴于初步调查所得资讯,将考虑委任内控顾问对公司的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作全面评估。

恒大物业则指出,据初步调查资料,基于恒大集团的资金需求,执行董事甄立涛﹑赵长龙及安丽红作出有关安排。为保证风险控制及内控改进,董事会决议要求该等董事辞任执行董事职务。独立调查委员会会尽快完成相关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恒大物业指出,恒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有关质押或会构成公司须予披露交易及/或关连交易,并受制于上市规则第14章及14A章的有关规定。公司会在完成独立调查后,就该质押相对上市规则第14章及14A章的合规事宜适时发布公告。

翻查资料显示,恒大物业于2020年12月2日上市,定价为每股8.8元,净集资额为69.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