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追租|陈茂波称草案不会剥夺业主收租权利

撰文: 张伟伦
出版:更新: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最新一份财政预算中提出,业主暂缓向部份行业租客追讨租金。有关建议的草案条例在今日(23日)于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陈茂波指出,目前香港正处于抗疫路上的最困难时刻,为令处于水深火热的中小企可以尽快得到所需保障,期望立法会尽速审议草案,让法例能早日获得通过并落实执行。

陈茂波又指出当局提出立法建议后,听取社会意见,已作出5项改善措施,以优化原来立法建议,包括列明保护期只是为3个月,删去延长3个月的选项,订立相应的暂缓期,订明如果业主与租户有新的租金协议,暂缓措施不适用,若受影响的物业业主或租户提出要求,其须缴付的差饷及地租可以延期致付。对个别依赖租收入维生的业主,当局会提供相等于3个月免息垫支贷款,上限为10万元。

陈茂波指出《条例草案》引进的暂缓追讨欠租安排,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并只会维持3个月。措施既不会剥夺业主收取租金的权利,亦不会解除租户缴付租金的责任。他又指出《条例草案》只是短暂延迟业主对未能缴付租金的租户采取某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