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恒大物业交易终告吹 合生再澄清﹕订协议后恒大要求改付款条款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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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大(3333)向合生创展(0754)出售恒大物业(6666)50.1%股权交易告吹,双方就无法完成交易各执一词,合生今日(21日)就此发出最新公告以作澄清。

合生于公告内指出,经过寻求法律意见后认为,有关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收购事宜毋须达成任何先决条件。

合生指出,自10月1日订立有关协议后,已积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为完成收购事项作准备,包括根据协议规定预留资金以支付部份代价。然而在订立协议不久,恒大要求大幅更改协定条款,包括将代价付款条款改为将代价直接支付予恒大。公司强调有关要求不可接受,因为原付款条款乃为保障恒大物业及合生利益而磋商及协定的条款。

合生亦获其财务顾问告知,有关建议付款安排不符合公司利益,因此不可接受。合生一方再提出要求,惟恒大仍未能根据协议履行其义务。

断然否认恒大的指控

公司重申,恒大声称予以解除或终止有该协议的原因,并无任何实质内容;并断然否认恒大于其公告中明示或暗示的指控。

翻查恒大周三(20日)发出的公告,指出是在10月12日从证监会以外其他地方所得的信息,有理由相信合生未能符合对恒大物业作全面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并于10月13日行使权利解除/终止该协议。证监会执行人员已向恒大指出,对有关事项不发表意见。

至于合生在同日发出的公告内,指出不接受有关恒大声称予以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实质内容,并已反驳;又指出纵使已准备根据协议完成收购,惟碍于对方通知,难以确定能否按照协议以完成交易,并重申至今仍准备根据完成交易。合生指出正为保障其与该协议的相关合法权益,探讨各种选择。

如违反协议须向对方支付10亿元违约金

合生指出今次交易作价为200.4亿元,若该协议一方违反协议使订约方无法据协议落实完成,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协议,终止后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10亿元违约金。据协议交易应于10月12日完成。

合生在公告内又指出,董事会认为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达成,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