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信托、婚前协议可免“分身家”? 律师:未必|财经加零一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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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清官难审家庭事”,但一段婚姻的离别,却往往因金钱与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而闹上法庭。近年港人离婚数字有上升趋势,诉讼程序亦更复杂,女方亦未必如一般人想所一样,可以分足一半。
卫达仕离婚及家事合伙人古明慧律师,于今日(27日)《香港01》财经节目“财经加零一”当中,藉过往法庭的案例,去解答大众对“分身家”的疑问。届时香港01 APP、 财策荟facebook专页,以及财策荟youtube channel将会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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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明慧于节目中表示,离婚本应是两个人的事情,但不少人却会利用子女,去谋取更大的利益。不过近年不少人在结婚前成立资产信托,古律师指,成立信托目的均是希望避免日后离婚时,需要将所有资产与另一半平分。
但她亦提到,法庭亦会视乎该资产信托成立的年期、目的等不同因素,去裁定另一半是否有权利,享有资产信托的权益。
另外她亦于节目中分享一些有趣案例,以及法庭如何处理婚前协议、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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