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正式落案起诉康宏两名前高层  涉串谋诈骗 周三提堂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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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康宏环球(前称康宏金融)(1019)两名前两高层,分别为前首席财务总监陈丽儿(46岁),以及前执行董事陈毅凯(51岁),两人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违反普通法。

廉政公署指出,控告上述两人在康宏以逾8,900万元收购一间投资公司期间,串谋诈骗香港交易所(0388)、该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局和股东。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三(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及证监会在2017年采取联合行动

廉署指出,接获有关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投诉后展开调查,其后并于2017年12月与证监会采取联合行动。

案发时,康宏金融是于港交所主版上市的公司。

陈丽儿和陈毅凯分别任职上市公司康宏的首席财务总监和执行董事。股权披露文件显示,曹贵子在收购期间只是上市公司康宏的小股东,并非其董事。

康宏财务有限公司( 康宏财务)为上市公司康宏的非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提供贷款和专有投资。

曹贵子同于周三应讯

曹贵子、陈丽儿和陈毅凯涉嫌于案发期间,商讨有关信盈国际的潜在收购计划。信盈国际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由曹贵子持有55%股份,主要从事资产投资并提供顾问服务。

控罪指曹贵子、陈丽儿和陈毅凯涉嫌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联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东,即不诚实地:

a) 隐瞒或没有披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曹贵子属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东或董事;

b) 隐瞒或没有披露康宏财务收购信盈国际属一宗关连交易;

c) 导致康宏财务在上市公司康宏没有遵照《上市规则》就关连交易规定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5日收购信盈国际。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

现年55岁的曹贵子因涉嫌与该勾当有关早前被廉署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亦将于星期三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证监会将会就此案继续与廉政公署通力合作。

联交所及康宏环球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证监﹕两人串谋涉诈骗港交所及康宏股东

证监会亦表示,康宏环球两名前执行董事陈丽儿及陈毅凯遭廉政公署起诉,被指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透过安排康宏环球的附属公司以超过8,900万元的代价收购一家由曹贵子拥有的投资公司,与曹贵子串谋欺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康宏环球及其董事会和股东。

康宏发言人表示:“康宏知悉廉政公署与证监会的公告,会继续支持及全力配合执法机构的调查及执法行动。此外,公司的业务一切如常运作。”

康宏重申,早于2017年12月7日,已按既定程序采取审慎行政安排,配合执法机构的行动,即时暂停陈丽儿在公司内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