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财务指曹贵子等不当批贷款 入禀追逾2千万及要求赔偿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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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环球旗下康宏财务有限公司,指曹贵子等一批前管理层违反责任,不当地批出两笔合共2400万元的贷款,并多番批准延长还款期,惟借款公司至今只向偿还约500万元。康宏财务昨(9日)入禀高等法院,循民事控告曹贵子等前管理层,除追借款公司追讨逾2000万元外,亦要求曹贵子等人赔偿。
原告为康宏财务有限公司,被告为Faris Ibrahim Taha Ayoub、Cassia Investments Limited、曹贵子、许家骅、陈丽儿、Ng Yao Kwok、Ng Men Kit Billy和Blue Farm Limited。
原告指借款未有担保及抵押
入禀状指 ,第3至第7被告为康宏财务的前管理层。被告Faris Ibrahim Taha Ayoub代表Blue Farm Limited,于2014年要求康宏财务贷款1600万元,最终获批。惟原告对该借货提出多项质疑,包括Blue Farm Limited未有提供担保人或抵押。
此外,康宏财务于翌年12月,再向Blue Farm Limited批出另一笔8百万元贷款,该笔借款最后转帐至Cassia Investments Limited。原告又指,康宏财务之后多番批准Blue Farm Limited延期还款,Blue Farm Limited至今只偿还5百万元本金和部份利息。
认为前管理层违反责任
原告认为,涉案前管理层违反责任,没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下批出两笔货款和延长还款期。
康宏财务现要求Blue Farm Limited清还拖欠的1900万元本金和约124万利息,以及要求其他被告支持康宏财务在案中的损失。
案件编号:HCA12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