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批评胡应湘岳父郭子华 违反《收购守则》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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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实业(0054)于去年12月提出私有化。证监会今日发出新闻稿,公开批评公司主席胡应湘的岳父郭子华,违返《收购守则》下的交易限制及交易披露责任。

证监会指出合和与要约人在2018年12月5日,就可能进行私有化发表联合公告。郭子华为胡应湘太太﹑合和非执行董事郭秀华的父亲,郭秀萍为是次私有化要约人其中一名最终受益拥有人。在私有化建议中,郭子华是要一致行动人士。

证监会指出在去年12月6日,郭子华出售4万股合和股份,由于在出售时并无在适当时间内公开披露此事,因此违反了《收购守则》规则21.2及规则22。

郭子华已承认违反《收购守则》,及已同时对他采取纪律行动。

证监会指出,希望提醒香港证券市场从业员,及有意利用本港证券市场人士,在进行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事宜时,应根据2份守则遵守适当的操守标准。如对《收购守则》的适用范围有任何疑问,应尽早咨询执行人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