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信证券违反打击洗钱的规定 罚1520万元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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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宣布国信证券(香港)因违反有关打击洗钱监管规定,而遭到谴责及罚款1,520万元。当局指出国信在处理第三者资金存款时,并无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等集的监管规定。

证监会经调查后发现,国信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曾为3,500名客户处理1万笔,涉及总额约50亿元的第三者存款。

当局指出国信有逾百名客户,曾收到与其财政状况不相称的第三者存款,个别客户收到第三者存款后并无将资金用于交易,反而在短时间内提取资金,以及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将款项存入国信客户的帐户内,惟与有关客户并无关系。

早已有国信职员提醒存内部监控缺失

当局明言尽管已出现了明显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预警迹象,惟国信并无就有关第三者款项进行查询,亦无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国信直至2016年3月,在当局进行检视后,才开始就超过2,200笔于2014至2015年12月间进行﹑属可疑交易的第三者存款,向财富情报组作报告。

此外资料显示早于2013年,国信已有职员向其前高级管理层,及一名前负责人员提出上述某些内部监控缺失,并对处理有关缺失给予建议。然而有关高级管理层并无采取任何步骤,以确保国信与第三者存款有关的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控措施是有效。

证监会指出,在作出相关处分时,已考虑到国信于14个月内处理了超过2,200笔可疑第三者存款,涉及总额超过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