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设人民币跨境业务 区内银行可向境外机构发人民币贷款
撰文: 林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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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逐步开放市场,以应付贸易战带来的压力。中央政府公布,将支持自贸易区改革并推出一系措施,包括支持自贸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帐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亦鼓励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中央又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申请与具备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在与台湾有密切经贸往来的福建自贸区,国务院允许当地机构以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以及允许境外机构境的外汇帐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人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鼓励自贸区先行先试,下一步将取消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在自贸区内进行优先落地。未来将进一步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