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率 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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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与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

目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

《意见》指出,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意见》提出,中国需要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并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率。

《意见》又提出,将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稳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既要减少对国有金融资本的过度占用,又要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保持必要的控制力。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