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委托帐户管理中介人将须披露收益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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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适用于提供委托帐户管理服务的中介人的建议披露规定,发表咨询总结,建议要求中介人披露从产品发行人取得的收益。

中介人将须披露销售利润

证监会建议,中介人将须披露可从产品发行人取得的收益,以及其为客户向第三方购入或出售产品所赚取的销售利润。会方相信,有关规定可处理因产品发行人提供的诱因而引致的潜在利益冲突。

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表示,新的披露规定能提高透明度,并让投资者可在掌握更充分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定。此外,新规定亦有助投资者更容易地比较委托帐户经理将从产品发行人取得的收益。

证监会表示,《操守准则》的相关修订将由刊宪日期起计6个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