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争夺战】主席陈志宏排除疑问股东 称︰事情都是透明的
撰文: 余秉峰 陈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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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1019)的股东特别大会结束,第二大股东郭晓群及其代表的投票权被康宏主席陈志宏判为无效。陈志宏解释自己的决定时称,衡量公司近日在高等法院立案等事情,及就某些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的瑕疵和疑问,决定行使了公司章程的74条,将有疑问的股东股份排除在投票过程外。
他补充,团队和员工是他第一个要照顾的群体,会稳住“这首船”,希望员工知道“家里没有乱”。
陈志宏:望员工知道“家里没有乱”
陈志宏表示,做为新上任主席,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形容是次股东会开得还是顺利,又指自己衡量了近期发生的事件,包括现在已于高等法院立案的案件,对于某些股东所持有股份的一些瑕疵、一些疑问,经过他与律师团队、香港监管部门和各个方讨论之后,决定行使公司章程的第74条执行他的职责,把所有他觉得到目前为止有疑问的股东的股份,按照他的判断来排除,即提出把有关股份撤销作投票之用。陈续称,明白高等法院最后会作出它的判决,而他作为作为公司的主席,也愿意配合所有的股东,包括今日提出疑问的股东,再另外开一个特别会议,强调“在这里所有做的事情都是透明的”。
康宏自卷入廉政风暴后,牵起外界关注,陈志宏称这些突发事件于12月初发生,三名执行董事被捕,他指是很严肃和严重的,不能仓促处理掉,会交由高等法院和执法机构处理。陈指自己在开会前,提出了他和管理层的职责,要对在职的员工、客户、监管机构和股东负责,其中员工和代表康宏的销售团队是他们需要保护的第一个群体,“船有点动摇,我们要稳住这首船。”陈又形容“家里发生一些事情”,但希望员工知道“家里没有乱”,工作还是需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