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霖︰最少3家央企拟在港开展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业务

撰文: 陈嘉碧
出版:更新: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汇思》撰文,提到早前到访北京多间机构,以推动内地大型企业来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corporate treasury centre)。他表示未来至少三家央企计划短期内在香港开展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业务,包括华能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

陈德霖提醒,如果认为本港楼价只会升不会跌,是不理性的期望。(资料图片/伦星扬摄)

内企“天时”配合本港“地利”

企业财资中心是指大型跨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地域广阔,各地的分支机构有可能出现短期不同币种资金过剩或不足的情况,公司设有内部的企业财资中心,作为有效调度和运用企业资金的“内部银行”,管理分支机构的现金、融资、外汇兑换、投资和对冲等活动,灵活调拨之余,更能降低企业整体的财务和运作成本。而企业财资中心的运作往往需要资金管理、融资、风险管理、税务及法律顾问等服务配合。

陈德霖指有内地企业近年来积极“走出去”的“天时”,企业发展国际业务,海外资金调拨更形重要,需要一个高效的企业财资中心做支援,以便集中管理整体财资活动及有关风险。他认为香港一向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跳板,拥有多重“地利”优势包括首屈一指的金融市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中心、国际级金融和相关专业人才等,是内地企业选择设立财资中心支援海外业务拓展的理想地点。

税务改革:企业财资中心​利得税减半

既有“天时地利” 为何过去较少企业来港建立企业财资中心呢?

他指金管局数年前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发现主因是香港的税制:企业财资中心调拨资金会产生利息收入和支出,但香港的税制是收入征税、支出却不能作为成本扣减,这种不对称的税务安排成为了企业财资中心发展的障碍。因此对症下药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税务改革,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税务局合组专责小组,在2016年6月成功修订税务条例,调整利息扣除规则,消除不对称的情况,并对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的指明财资业务的相关利润实施进一步利得税宽减50%。

法例在2016年通过后,金管局便积极推广企业财资中心,如去年10月金管局与国资委在北京举行企业财资中心的专题座谈会;翌月,金管局与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协助中资企业了解香港在企业财资中心方面的政策,并举办了专题讲座。他指金管局已接触逾百家中外企业,当中超过30家表示正积极考虑来港成立或扩充企业财资中心,除上述3家央企外,还有中石油集团、中广核集团、上汽集团、TCL集团等。

金管局积极推广香港企业财资中心地位,去年10月与国资委举行企业财资中心的专题座谈会。﹙资料图片﹚

推动香港发展“总部经济”

陈德霖认为在境外设立企业财资中心要有长期经营的打算,更指内地企业对在港设立财资中心的兴趣日浓,查询也较一年前更加深入和具体。

他表示更多企业财资中心落户香港,也有利于香港发展“总部经济”,因不少跨国企业都会将企业财资中心与地区总部设在同一地点。为香港的经济活动和长远发展提供更大的推动力。

他提到税务优惠是吸引跨国企业的诱因,但并非唯一的考虑,还有其他经济、金融、专业服务的配套,以及产品要有针对性、有部署地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