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空间.一】建筑师黎隽维:空间富弹性,由用家自己去定义

撰文: 麦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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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学家Ray Oldenburg曾经说过,每一个社区,都应该有一个第三空间。(Every Community Deserves A Third Space.)电影《志明与春娇》中的志明又说,如果公司附近多了个抽烟的地方,就是多了一个结识女生的地方。城市人,正是找寻多一点邂逅和交流的地方。

【第三空间。序】都市怪像与想像 由第三空间说到城市规划

紧接上回,记者邀请曾于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及香港大学SPACE建筑系任教,并于媒体书写建筑多年的黎隽维(Charles)先探讨由“第三空间”切入讨论城市空间的概念可能性,再梳理出“第三空间”的空间想像与新兴潮流和文化。说到底,这空间是政策、权力“逼”出来的产物,条例与规例更可能是逼使市民以身试法的幕后真凶⋯⋯

现在民间兴起自发性“由下而上”改变空间用途的空间,虽然《非常( )德》的Hidden Agenda是改善空气质素,但封路制造出来的空间,除了是活动空间,反转马路功能、聚集人群跟“第三空间”的定义不谋而合。(行德)

现代功能至上与后现代理想之争

社会学家Ray Oldenburg已就第三空间研究足足二十八年。(资料图片)

你对社会学家的“第三空间”有什么看法?“第三空间”又是什么?

黎:第三空间,明显不是以建筑或设计角度去看空间或城市规划问题,但又与urban studies(城市学)关系甚大。所谓的“第三空间”,可以是一些比较跳脱(欠特定规程)的空间,例如一些在社区内自然产生的的空间。补充来说,用家自己定义空间用途而催生的地方也可以是“第三空间”。这概念和理论建基于后现代的想法:其实你不能够将城市空间或每样事情也规划出来,但现代的城市规划却是限制了一个地用途。在现代社会,我们老是将城市分作公共与私人的空间,于是“第三空间”便扭转了这个说法。

二十八年后的“第三空间”

在大埔就有人自发向政府申请在自己的土地放置改装货柜,开设植物室。(Mr Cardigan Plant House)

“第三空间”让我想起一些新兴的生活概念店,特别的是在马路路口的货柜空间,这种是否可称作“第三空间”?他们营造了接近社区,却又有服务收费。

黎:诚然“第三空间”的论述亦有矛盾,像Ray Oldenberg自己说的咖啡店,人们其实要在那空间消费,变相来说,“第三空间”其实是在资本和资本主义系统内运作。再举例来说,Co-working Space有一种弹性,兼容与空间本身规程不同的用法,它们某程度上都是衍生自“第三空间”现象。那究竟这种空间还是不是Ray Oldenburg原本的那一种讲法?当它是一些要付钱才能用的空间的时候,那些空间可以是“第三空间”,但会不会有些“走样”呢?

香港的“第三空间”

在香港的街道常见市民“后巷再用”,但随时犯法。(龚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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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许多“第三空间”,在《志明与春娇》戏中食烟的后巷,是公认最有共鸣的一个例子。(电影截图)

无可否认小店是资本主义系统下的副产物,但当中矛盾也是源自它们有“第三空间”特质。撇除消费或小店,也有其他例子,像外佣假日在街聚集又或是近年年轻人的街头Pop-Up活动,这种游牧、游击性的空间,又可否称为“第三空间”?

黎:就像《志明与春娇》中食烟的后巷,也是一个“第三空间”——是人与人之间可以邂逅和交流的一个空间。

Bike The Moment等单位举办的单车市集,属游击性的自发活动,为社区带来凝聚点。(Bike The Moment)

政府预设的“第三空间”

那么公园、休憩处这些政府“生产”的“第三空间”,连番被指出问题多多,为什么政府的“第三空间”会出现这情况?

黎:不是近年才发生的现象,而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政府为了管理城市空间,对公共空间的规程很严格。对于一个政府来说,公共空间是很危险的空间,基本上历史上所有的革命、集体民间运动等,都是在公共空间发生,所以当权者或者政府严格规管公共空间,都有一些原因在内。

问题在于一个政府或一个城市管理,几多的管理才为之恰当?几多的自由才为之恰当?

以“第三空间”概念来说,城市空间很多的地方都是“你”和“我”,即是由用家自己去定义,人们在街上举行活动,都是自发性的,在规划时不能规划或预计。有时候,我觉得最错的就是建筑师和规划师,或是定义空间用途的决策者。

由上而下不可行

政府对康乐、休憩用地及绿化也有自己的标准。(资料图片)

在决策前,是否有可能减低定义空间用途的规限吗?

黎:某程度上,政府的规划手法或模式是由上而下,“划”一些地方出来。这里是什么空间,那里是又是什么空间,构成的问题是人在空间内的活动被限制了。

公共空间说到底都是说谁使用该空间、内里有什么活动发生,但究竟用家是否能够自行定义空间用途?某程度上,“第三空间”要有一些弹性在内,但是规划上只是可以处理空间做什么。我们建筑师的规程,会限制空间里的活动。从“第三空间”的概念上来看,规划师、建筑师都是最邪恶的人——主宰人们在空间可以做什么。

建筑师的位置

“第三空间”概念,有点像智利建筑师Alejandro Aravena的建筑操作方式,有说他是参与式设计的倡议者,但很少人仔细探究他还是有前设、规则去主导空间。(资料图片)

某程度上,“第三空间”十分注重社区性,但早在五、六年前,Social Design这词在香港“复兴”,开始出现业余化处理大问题的个案,社会甚至有时有盲目抗拒专业性的声音,当代设计是否要已容不下专业?

黎:在现代主义,设计师作为一个最大创作者,但现在他们的角色已不同。

由行业到学术上,大家还在摸索究竟设计师和建筑师的角色,可以是怎样去进行。那个(弹性的)控制要怎样调节,就是最大的重点。其实我们在行业也看到问题,那种由上而下的设计方法,已经不太适用于现今时代,所以愈来愈多一些由下而上的方法,就像打游击。官僚体系中,始终会由大范围,即整个香港来规划空间。从前定死了空间用途,现在则是营造社区。

现在不少设计师或者建筑师,都说有没有可能以一些小规模的建筑或艺术介入社区,从而去影响社区,让他们自己也有能力在地方举行一些活动,或者营造一些社区性的空间出来,变相成个模式可能很不同。

建筑师的角色开始转型成技术上帮助社区制造一个“壳”,愈来愈多建筑师想怎样赋予一个“壳”给社区,可以很弹性,里面的人喜欢怎样定义它(空间)就怎样定义,这样“第三空间”可变得更有趣了。

黎隽维 Charles Lai 毕业于香港大学建筑系及英国伦敦建筑联盟学院,曾任教于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及香港大学SPACE建筑系。2016年创办aona建筑工作室,后再在香港大学修读博士课程,研究东亚现代建筑历史,除设有个人网站,亦于主流媒体书写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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