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探秘】在历史中被忽略的儿童 中西方从何时起才为孩童立法

撰文: 林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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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内地、香港乃至海外,都爆出许多虐童消息。实际上,学校关闭、在家上网课无疑是受虐儿童最大的梦魇,对许多受到家庭暴力的学童来说,学校是一个让他们能够喘息与得到庇护的空间。据统计,全球每年有许多儿童遭受暴力虐待,多数施虐者来自父母,意味着家庭无法保护他们的安全。不过,“虐童”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近代产生的概念。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人们萌发保护孩童的意识,并非“自古以来”。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封城、学校关闭,大人小孩都只能待在家中,却助长了家暴事件激增。(Reuters)

在中国古代,主要依据礼学教育与户籍赋役,来区分孩童与成年人。在礼学教育中,7岁是乳牙脱落、长出恒齿的时间,于是礼制规定此时需实行男女之防。10岁的男孩已可独立出外就学,15岁为成童之年,成童的男孩可以束发为髻,进入下一个学习阶段。在尚未举行成人礼之前,所有孩子都能称之为“童”。

而户籍系统则是把年龄与所需承担的责任结合,唐代对于户籍年龄的划分为:“黄、小、中、丁、老”,据《通典》载:“大唐武德七年(624)定令,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只有年龄到中、丁者,才需承担赋税徭役,明清时则将丁的年龄提早至16岁。而丁年同时也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分界点,即律法意义上的成年年龄。因此15岁以下的未成丁者被统称为“年未及岁”,与今日的未成年人的说法极为相似。

尽管古代以年龄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但并不代表重视后者权益,如律法尚无针对受虐儿设置保护专法。以唐代的《唐律》来说,受到儒家礼制规范,若是家族成员有人犯罪,亲属有义务为之隐匿;《唐律.名例律》“同居相为隐条”载:“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成为吿发家暴犯罪的绊脚石,如果亲属违反容隐义务,还会依法惩处。

古代以年龄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但儿童并无特殊权益。(网络图片)

唐代时若想要吿发他人,还须按照家族成员关系的亲疏远近,与尊卑身份来决定是否可以举发,意即:关系疏远者杀亲,可吿、家中卑幼杀尊长者,可吿。但反过来,亲杀疏远者则不可吿、尊长杀卑幼也不得吿发。由此可知唐代社会里,儿童是最为弱势的家族成员,一旦有尊长杀死卑幼的事件发生,即使其他亲属有心想揭露,但碍于法令禁止,也只能袖手旁观、别无他法。

之后朝代多沿袭《唐律》,不过到了清代始有为孩童制定相关律法。《大清律例》同样有针对杀人罪的法令,不过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清廷在《大清律例.谋杀人律》的基础上,特别增设了被害人为儿童时的优先条例:凡是谋杀未满十岁幼孩的犯罪人,首犯拟斩立决,从犯拟绞立决。

到了嘉庆十四年(1809),四川省曾发生一起案件,有名罪嫌因看上一名7岁幼童的银项圈,在想方设法骗取后,又担心孩子将事情吿诉家长,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将这位孩童按入水中溺毙。嘉庆帝(1760-1820年)得知后大怒,除了按照原有律法,立即将这为凶嫌判处斩立决外,还下旨将凶手的脑袋挂在竹竿上示众。在此事件过后,刑部又增修相关条文:“嗣后如有谋毙十岁以下幼孩之案,或系图财,或有因奸情事,俱着于斩决例加以枭示”。

从《唐律》到《大清律例》,中国人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意识到有必要加强孩童的人身安全保障,那么西方又是如何呢?影响西方法律深远的《罗马法》,其内文规定,孩子是属于父亲的财产,因此家长拥有惩戒子女的权力,且不受任何限制,亦不认为杀害孩童是谋杀的行为。而整个中世纪,则是孩童最没有保障的时期,儿童被视为累赘,除了遭受父母殴打外,还被贩卖、抛弃。除此之外,欧洲在很长一段时间,杀婴、弃婴频传,虽有基督教会设置育婴院照顾被丢弃的孤儿,但仍无法令保障。出生在贵族阶级的孩子,则被视为“小大人”,他们被塑造成大人的模样,行为举止也要同成人般,老师则会用各种体罚来管教,以此强迫他们服从长者与身份地位较高者的权威。

直到清代,才有增设孩童相关的法令,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图为藏于台北故宫的《冬日婴戏图》(局部)。(台北故宫博物院网站)

工业革命后,欧洲孩童的待遇仍没有提升,许多农村儿童被迫卖身到城市里当童工,遭受雇主的剥削与虐待。尽管西方自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提出“天赋人权”概念,但人们并没有那么快就注意到孩童也应该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

与儿童相关的法令与福利政策,主要于二战结束后推行,联合国首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迟至1990年才生效,适用于全世界18岁以下的儿童,保障其在公民、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的权利,免受剥削、虐待,可见世界性的保护儿童措施,至今只有短短20年罢了。

新冠肺炎疫情逐渐趋缓,但许多被局限在家中的孩童,他们的家暴噩梦却还未结束,成为封城令下的治安死角,疫情所导致的社会问题,实必要引起全球各国政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