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动漫节】出版业寒冬重临下的蔷薇花:Boy's Love

撰文: 外部来稿(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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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也就是“Boy's Love”,指的描写男性间的爱恋情节,它可以是漫画、可以是小说、可以是电子游戏、更可以是真人戏剧等等,又或著它并不专指作品本身,而是当某两个男性角色之间的互动剧情间的火花,足以让受众产生遐想时,就可以用“BL”称呼。
不过,BL本身却并不与现实中的男同性恋有必然性的相关,或许可以称作比较浪漫化的、创作者理想中的一种男性爱恋关系,就好像任何虚构作品中对爱情的描写一样,必然是不现实的,只是不现实程度的轻重多寡。

今次台湾动漫展里头的主流出版社以BL为号召。图为2018年漫博会场。(袁恺勋摄)

近年来,在亚洲各国的动漫、影剧市场中,BL作品的能见度越来越高,例如甫于8月5日结束的台北漫画博览会,就邀请日本BL漫画人气作者纪伊奇卡那(纪伊カンナ)、文善亚由西(文善やよひ)、朱鹭紫羽等人,到台参加签名会、见面会等活动,而主办出版社也分别是东立、尖端、长鸿等知名的主流漫画出版社,再加上台湾此前通过的同性婚姻专法,令人以为日本漫画商对于台湾BL市场的重视。

事实上,台湾出版商威向文化总经理林堰淳向《香港01》表示,他认为喜欢BL作品的受众其实没有多少增加,一直就都是那么多,只是在目前整体出版景气衰退下,BL受众的实际消费意愿更强,因此显得一枝独秀。换句话说,今次日本主流出版社之所以这么重视台湾动漫展,这是纯粹商业的考虑,和社会风气无关。

与此同时,无论BL作品的受众如何踊跃“掏钱”、如何“塞爆”活动会场,BL作品仍然被认为是“非主流”的,即使是用BL当作出版主力的出版社本身也是这样定义的。

每到动漫节,吸引了不少动漫迷盛装出席。(袁恺勋摄)

其中一个因素是,许多BL作品充斥大量性爱描写,甚至以激烈的性爱描写作为宣传语,例如在台湾就会用“很黄很暴力”、“H(变态)度高谨慎阅读”等等;至于在香港,则用“甜、肉”的字眼,来暗指性爱情节,另外还利用“虐”字来指涉悲剧的戏码,像是相爱而不能在一起等。

也因此,BL类型的出版品不仅在市场非主流,且长年来“见不得光”。比方中国内地,就曾于2018年以“非法出版贩卖淫秽书籍”判处BL作家“天一”等人10年以上徒刑,震惊两岸“耽美(BL的另一代称)”圈子。

相比起来,港台对于限制级刊物的做法宽容许多,一般来说只要在封面上弄一个“二、三类”、“限(制)”字、并在摆放柜位加注警语等作法,就不太容易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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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BL互补互足

接著,再来简单浅谈两岸BL的市场特色。台湾BL的创作市场,一直用自由多元为号召,但光区区依靠“岛内”市场,难以维系;另外一边的中国大陆,市场就是人多,但创作碍于法律规范,可谓有志难伸。

也因此,两岸的BL现在趋向于互利互补。比方,此次台湾受访者的公司“威向文化”,他们自己有创建网络平台,且已有不少的中国大陆作者投稿,而台湾作者的读者中也有不少来自中国大陆。

图为BL 史观时间线。(摘自《BL 进化论・男子爱可以改变世界》)

不过,若站在台湾立场来说,如何将这块大饼更容易的吃下,林堰淳认为,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漫画的优势比起台湾、甚至比起全球都更为卓越的金流设计,让网络上的创作者能够轻松地从“打赏”、“赞好”中获取收益;而台湾目前仍然大多利用信用卡(香港也是),这对于消费者在网络上为作者进行“现实支持”是不方便的。

此外,除了两岸三地,泰国、菲律宾等国也堪称“BL新兴国”,特别是泰国近年也推出许多真人BL戏剧(也称为“腐剧”),引起不少关注。这也意味著,开始改变了两岸三地在传统上多从日本输入BL文化,或是自己创作的景况。那么,这股BL风潮是否能在亚洲继续茁壮创造不亚于主流文化可观收益,确实是令人值得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