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被民事索偿金额大增 本年度共赔约150万元 增近7成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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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油漆工梁伟文就雨伞运动的旺角清场期间,遭警方动武致伤而成功向警方索偿近19万元,不过原来这只是警方大批赔偿金额的冰山一角。据政府资料,本个财政年度,律政司已代表警方就市民的民事索偿,共赔偿约150万元,比上个财政年度增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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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律政司向立法会财委会提交的资料, 截至今年2月底,律政司在2016/17财政年度,代表警务处处长及警察处理209宗民事索偿案件,较上个财政年度81宗,增加约58%。有关民事索偿案件中,大部份分类为杂项,达142宗;其次为交通意外索偿,有53宗;人身伤害及不当覊留则分别为9宗及5宗。

2宗人身伤害赔偿 共赔 24.5万元

在该209宗民事索偿案件中,有 145宗已结案,除了2宗律政司胜诉外,其余均选择和解,库房须就警察行为,向市民赔偿150.2万元。至于警察涉及人身伤害的9宗案件中,7宗尚待处理,2宗已与原诉人达成和解,向原诉人共赔偿24.5万元。

梁伟文去年成功向警方索偿近19万元。(资料图片)

手腕被警扭至骨折 油漆工获赔18.9万

油漆工梁伟文指控警方在2014年人11月30日晚上,在没有事前警告之下,被两名警员突然从行人路拉到附近一条马路,并推落地上,更以袭警罪拘捕并羁留,但经提堂后律政司撤销检控。梁指当时受到警方的暴力对待,包括被强行压制着全身,左手手指遭警员严重扭伤,经诊断后证实左手手腕骨折,而左手和背部亦有肿伤,双眼的微丝血管破裂并有少量出血。他后来就所受损伤向警务处处长作民事索偿,去年获律政司提出赔偿18.9万元和解。

民事索偿的部分虽已和解,但梁在周二(28日)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警方非法拘禁、恶意检控和滥用职权,要求警方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