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猝死|连踩25日工权会斥不可思议 天星小轮:员工普遍支持
天星小轮船长46岁钟伟明返通宵更期间猝死,家属指死者今日(3日)为连续第23日上班,质疑事件可能是疲累所致。事件披露天星小轮船长以30日为一个工作循环,需要连续上班25日,返10日早、15日中或通宵更,然后才放5天假。
天星小轮表示,目前应用的船队轮更表已沿用多时,而员工普遍支持现有制度并要求保留。对于有员工在当值时突然去世,公司及全体同事均表十分惋惜,会全力配合调查,如有不足之处,会尽快改善安排。
根据香港法例《雇佣条例》,凡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每7天可享有1天休息日。在雇员同意下,雇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来指定的休息日,既可以是固定性,也可以是非固定性。雇主可以选择一次过告知雇员指定休息日,或者在每月开始前以口头、书面通知员工该月的休息日安排。
天星小轮:5天例假为员工提供消闲或探亲之便
天星小轮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对于有员工在当值时突然去世,公司及全体同事均表十分惋惜。就有关该员工致命原因,公司定会全力配合调查,如有不足之处,会尽快改善安排。
天星小轮续指,公司目前应用的船队轮更表已沿用多时,绝大部分都是每更8小时工作,余下16小时休息,而在调更的日子,最少亦会有12小时休息,一连5天例假亦可为员工提供往内地或外地消闲或探亲之方便,而相关安排亦不时作内部讨论有否修订的需要,而员工普遍支持现有制度并要求保留,未来会继续与各员工沟通及检视安排。
非紧急服务仍需连踩25日 工权会斥不可思议
工权会总干事萧倩文表示,据《劳工法例》规定,雇员每7天工作可放假1日,但如属自愿性质、以及雇主事后会向雇员补假,条例并没有明确列明属违例。另外海上雇员是否受条例规管,亦需要处方厘清。惟萧指即使做法没有违例,有关工作安排亦属“不可思议”,政府不应容许此种情况出现,认为天星小轮有必要解释为何要安排员工连续工作25日,“如果佢唔系牵涉紧急服务,点解要咁样安排?”
萧倩文续指,一般涉及突发性、紧急服务的工种,亦有机会出现连续工作超过7日的情况,惟连续工作25日属闻所未闻,称即使每日只工作8小时,没有假期休息对工人身体亦属很大负荷。
长远应研究将过劳死纳保障范围
萧倩文又表示,目前大部分“过劳死”的案例均不被纳入工伤,即使经解剖确定死因,亦可能只当作个人身体问题导致,亦没有特定组织或专家作调查,家属只能从民事追讨索偿。萧认为政府长远应研究将过劳死应纳入保障范围,并需严格要求雇主执行职安健政策,确保员工能有足够休息。
劳工处:会联络公司了解具体情况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会联络相关公司了解具体情况,确保雇员的法定权益获得保障。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509章),雇主须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提供及维持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包括安排雇员的休息时间),确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适当的休息时段对员工的工作安全与健康至为重要,所以雇主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安排雇员在连续工作一段时间后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劳工处亦编制了《休息时段指引》及《轮值工作指引》,鼓励雇主和雇员因应行业及公司特定的运作情况,透过协商与雇员制定适当的休息安排,以及提醒雇主和雇员重视通宵工作的轮值安排,并建议他们参考指引内所述的各项因素,订定适当的轮值安排,保障雇员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