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妇中电骗误信“孙仔”被捕失3万元 警翌日埋伏拘2骗徒

撰文: 林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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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4日)接获一名77岁本地女子报案,来电者冒认为受害人孙儿,表示因涉及刑事案件而需要缴交保释金。骗徒其后到老妇位于屯门区的住所,收取3万元现金。老妇与家人联络后怀疑受骗,遂向警方报案。

屯门警区刑事部接手调查,当骗徒再次致电老妇,并要求提交更多保释金时,警方今日(5日)在屯门区采取拘捕行动,拘捕一名24岁姓黄本地男子及一名25岁姓余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现正被扣留调查。警员检获4部手提电话及怀疑疑犯案发时身穿的衣物,案件交由屯门警区刑事支援队跟进调查,不排除稍后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