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智破“猜猜我是谁”电骗助警拉人 3男为1,000元报酬犯案被捕

撰文: 陈浠文 罗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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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是谁”电骗案频生,东区警区刑事部于本周二(1日) 及前日(3日)分别收到一名85岁老翁及一名71岁老翁报案,指收到骗徒来电,讹称其儿子因为被捕而需要缴5万元保释金。其中一名老翁不虞有诈,被骗5万元后报警求助;另一名老翁则识破骗徒身份,协助警方将骗徒缉拿归案。其后警方于两名老翁报案后翌日,分别北角一住所及炮台山一快餐店,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龄介乎17至35岁,其中两名被捕人士有三合会背景。

东区警区(刑事)总督察张恒晖(右)及东区警区重栽案组第一队督察赖境耀(左)交待案情。(陈浠文摄)

东区警区重栽案组第一队督察赖境耀指,第一宗案件发生于本周二(1日)上午11时,一名85岁老翁收到骗徒来电,讹称其儿子被捕,要求缴付5万元保释金,老翁不虞有诈,将款项交予上门索钱的骗徒,惟老翁事后与家人联络,发现受骗,立即报警求助,警方亦立即展开调查。骗徒于翌日(2日)上午约9时再次致电老翁,企图再骗取更多金钱。东区警区刑事部随即展开埋伏,当骗徒于下午再到老翁位于北角的住所时,上前拘捕一名20岁姓黄男子,他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人员在他身上搜获3部手提电话。该名被捕男子报称无业,有三合会背景。他现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2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而第二宗案件则发生于前日(3日)下午3时,一名71岁老翁收到骗徒来电,同样是讹称其儿子因为被捕而需要缴5万元保释金。但由于该名老翁并没有子女,他以不同方式拖延骗徒,同时与警方联络。东区警区刑事部收到报案后随即部署埋伏,于翌日(4日)中午,当两名骗徒到达炮台山一快餐店向老翁索取现金时,当场将他们拘捕,并在他们身上搜获3部手提电话。两名骗徒分别为17岁姓杜青年和35岁姓梁男子,报称职业为侍应和无业,其中一人有三合会背景。二人暂控“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将于下周一(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将继续追查其他在逃人士。

警方相信3人是属于不同三合会背景的诈骗集团,他们的角色包括向受害人收取骗款及监察收款过程,其中一名被捕人于上月20日亦因类似案件而被捕。根据现有的趋势,警方相信该类骗案是部分三合会团伙的收入来源之一,将会继续追查上述案件犯罪集团及背后组织,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东区警区(刑事)总督察张恒晖指,警方能够成功破案有赖市民协助。他指两名市民均十分机警,全程配合警方,最终能将犯人绳之于法,十分感谢他们的协助和帮忙。张恒晖提到,东区警区发现近接获电话骗案的数目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为有效预防市民受骗,东区在今年9月展开“防骗盾”行动,透过社交媒体、街头宣传及定期社区活动,密集式向区内市民提高防骗意识。另外,东区警区联同立法会议员、区议员、灭罪会成员等进行防骗活动。

张恒晖提醒,市民一旦收到不明来电报称亲友涉及刑事案件需要保释金,切记保持冷静,向亲友确认其是否安全,或与身边家人商量。如有怀疑,应立即致电警方防骗热线18222。而且多关心和多联络长者,以防受骗。

警方呼吁年轻人切勿有“揾快钱”心态,以免被黑社会及犯罪集团招揽,堕入法网。正如今次案件,若被捕人成功收取骗款,将获得1,000元报酬。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

市民若借出个人户口予犯罪集团,则有机会干犯“洗黑钱”罪。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的“洗黑钱”罪, 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市民应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