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拆局|蔡展鹏面临两大关 律政司纵判无违法 须过纪律聆讯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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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国安处处长蔡展鹏涉光顾无牌按摩店事件,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科(俗称:O记)今日(18日)披露,蔡当时身处在一间涉嫌色情场所,警方已经把案件转交律政司。 据了解,倘若最终律政司确认案件,没有违反刑事罪行,仍须进行内部纪律聆讯,故蔡仍在休假中,等待指示。

国家安全处处长蔡展鹏。(警务处图片)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科总警司黄维交代调查进展时透露,警方3月下旬巡查湾仔一间无牌按摩店,发现有人涉嫌经营色情场所,拘捕6名涉嫌卖淫女子,行动中发现蔡展鹏身处同一场所,暂时看不到蔡展鹏有违法、违规或不道德行为。蔡展鹏正在休假中,他的去向惹公众关注。消息指,蔡至少仍要过两关,才可以决定其前程。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科总警司黄维交代调查进展时透露,警方3月下旬巡查湾仔一间无牌按摩店,发现有人涉嫌经营色情场所,拘捕6名涉嫌卖淫本地女子,行动中发现蔡展鹏身处同一场所,暂时看不到蔡展鹏有违法、违规或不道德行为。(陈浩然摄)

有熟悉警队运作的人士分析, O记初步调查后,指蔡展鹏在色情场所无违法及不道德行为,有关调查报告会交律政司跟进,即是表示O记调查后,认为蔡在事件中无刑事成份。律政司会继续调查,以决定是否接受警队的调查结果,消息人士称,律政司很大可能会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方向追查,若证实蔡违法,会落案控告。这是蔡展鹏要面对的第一关。

倘若律政司调查接受警队报告,没有刑事罪行成份,蔡展鹏仍将要面对第二关“纪律聆讯”。一般而言,警务人员违规行为,需由内部调查课先调查是否涉及刑事,如涉刑事须停职候查,若不涉刑事会展开纪律调查,检视违反《警务手册》中哪些条例或程序,并会寻求律政司意见,以决定如何处分涉事警员,处分轻则警告,重则申斥、降职甚至革职。

纪律聆讯的裁决标准有别刑事举证要求,即毫无合理疑点方可定罪,纪律聆讯只涉及民事䜣讼的公允权衡(balance of probability)。 换言之,就算有关警务人员出现在一楼一凤的凤姐单位内,该警员声称只是“修理水喉”, 也可在公允权衡后,被裁定为令警队蒙羞的违纪行为,而遭受处分,轻则口头申斥,书面申斥、重则降职、甚至革职。

然而,警司或以上等“宪委级”则不是受《警察(纪律)规例》规管,要由公务员事务局监督其纪律,但是否遭革职则是特首都要过问的事情。注意此规管反而没有注明何谓“蒙羞行为”,但若总督察级以下卷入性服务都算违纪,很难想像高层不同一处理。

消息人士指出,是次涉及极高层警务人员违规行为,前所未见,亦无先例可循。但估计公务员事务局会就事件对警队声誉影响,公众对警队执法信心、公众信任等去判决违纪行为,会否重手执行纪律,抑或轻轻放下都未可预料。

分析又指,蔡展鹏正阶段只可等待指示,调查未完,他尚不可以辞职一走了之,就算过了律政司及公务员事务局纪律耹讯两关,他可否继续留任警队仍是未知之数 ? 目前只能继续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