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拆局】警曾倡监警会殴打改滥权 旨在“放生”?
撰文: 林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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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经纬涉在雨伞运动期间,于旺角占领区以警棍殴打途人,警方仍就案件寻求法律意见,等待律政司回复。不过,监警会公布有关投诉个案的审核过程时,投诉警察课虽同意指控属实,但曾建议监警会把“殴打”的指控改为“滥用职权”,不过,监警会最终维持原有的意见。有资深警官坦言,殴打的指控一旦属实,比滥用职权更加严重,必经律政司考虑需否作出刑事检控;相反,滥用职权则不用过考虑刑事检控这一关。有立法会议员狠批,警方这一举行,可见部门一直设法“放生”朱经纬,处事不公道。
资深警:殴打属实需知会律政司 滥用职权不用
据监警会所述,投诉警察课当时的建议指,根据投诉手册,朱经纬只是错误使用警权,不至于构成殴打,建议把指控改为滥用职权。不过,监警会认为,警方的理据不足,坚持殴打指控属实,最后获投诉警察课同意。
有资深警官坦言,投诉指控殴打和滥用职权的严重程度不同,当有警察遭指控殴打属实,必要予律政司考虑需否刑事检控;反观滥用职权,除非有机会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否则毋须经律政司审视,故惹官非机会较低,最多只会接受纪律行动。
朱经纬案的投诉人也指,由绝大部分指控都未能成立,再次引证警方调查投诉时“自己人查自己人”,“警察之间互相包庇都唔系今日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