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警运布袋弹入中联办 锐武装甲车、水炮车戒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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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人提出草案,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让“港版国安法”在港实施。中联办大门今(24日)继续设水马阵及加装铁栏,内里搭有帐篷,多名防暴警员驻守,亦见相信用以控制及监视现场的黄色高台。上午9时许,防暴警员运送新一批装备入中联办,包括布袋弹、橡胶子弹等。上午10时半,水炮车及“锐武”装甲车抵达中联办。

中联办大门今(24日)继续设水马阵及加装铁栏,内里搭有帐篷,多名防暴警员驻守。(邓咏中摄)

“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针对四类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不同团体发起到中联办抗议,连日来大批防暴警员抵达中联办,将怀疑橡胶弹、布袋弹、催泪弹、胡椒喷雾及警方警告旗帜等装备带入大楼。今早(24日)支联会、新民主同盟及工党发起“毋忘六四”及反对港版国安法游行,均以中联办为终点。防暴警员将新一批装备运入中联办,其后乘旅游巴离去。

另有网民发起“5.24反恶歌法大游行”游行,下午1时于铜锣湾SOGO游行至遮打花园。中联办大门今(24日)继续设水马阵及加装铁栏,内里搭有帐篷,多名防暴警员驻守,亦见相信用以控制及监视现场的黄色高台。

防暴警员在中联办附近街道巡逻。(邓咏中摄)

警方呼吁市民不要参与违法活动,指留意到有人于网上号召市民今日在港岛区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又称有人刻意曲解《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中对于豁免群组聚集的定义,意图煽惑市民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警方谴责有关不负责任的行为,并指出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附表一,有关宗教活动中群组聚集的豁免,前提是该活动的举行地点是兴建作或惯常用作崇拜地点的处所。因此,不是所有宗教活动均属于《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所列明的豁免群组。

警方重申,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有机会违反《公安条例》下的“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5年。此外,有关行为亦会增加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及有可能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下的“进行受禁群组聚集罪”。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再次呼吁市民不要参与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及受禁的群组聚集。警方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迅速果断执法,包括进行拘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文: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 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二、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的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三、 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体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六、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