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七个月】大埔警署被掷汽油弹 3中学生涉纵火、袭警被捕
大埔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庄成逸警司指,于今(1日)凌晨2时许,有3名男子向大埔警署的车辆出入处方向投掷汽油弹,其中3枚汽油弹投入警署内,另外2枚则在警署外,在附近埋伏的警员即时采取行动,以“纵火”拘捕3名男中学生,年龄介乎16至18岁。其中2名被捕人士曾作出反抗、袭击警员,所以警方会加控“袭警”。案件交由大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3名被捕人士将会通宵扣查;警方会继续调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今日近凌晨2时半在大埔先后拘捕3名分别姓曾(18岁)、姓鲁(音译,18岁)及姓郭(16岁)男子。警方表示,被捕人涉嫌向大埔警署车闸投掷怀疑汽油弹,警方在附近截查期间,曾和鲁激烈反抗及怀疑以手袭击两名男警员,两人其后被制服,以涉嫌纵火及袭警被捕。
警方经初步调查,在警署发现烧焦痕迹,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并在现场检获怀疑汽油弹碎片作进一步检验。警方之后于现场附近进行兜截,于完善路附近发现郭男,并以涉嫌纵火被捕。拘捕行动中有两名男警员受伤,清醒被送往那打素医院治理。
今年16宗汽油弹袭警察建筑物案
在本年度头3个月,警方录得16次汽油弹袭击警察建筑物事件,涉及71枚汽油弹,共有7男1女被捕,年龄介乎16至62岁。庄成逸警司从近期案件观察所见,被捕人士有年轻化趋势,他指出有人或会以为年轻会得到轻判,甚至不用负上刑事责任,这是错误的观点。因为制造或储存汽油弹属严重罪行,把汽油弹投掷至建筑物内会引致人命伤亡,而“纵火”一经定罪可被判终生监禁。
庄成逸警司举出近期法庭裁决为例,仅仅藏有汽油弹便判入狱12个月,“大家可以试想,投掷汽油弹会远超于此刑罚”,他希望年轻人不要以身试法。庄亦呼吁家长多与儿女沟通,强化其守法精神和法治重要性,才不会容易被他人煽动。他重申不会容许任何犯罪行为,必定严肃跟进,将犯罪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