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集会】控罪书出错获当庭释放 爆炸品案五人再被捕今早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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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11月2日)湾仔住宅单位被搜出逾百枚怀疑汽油弹,被捕四男一女(19至24岁),原本各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昨日(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惟英文版检控同意书中,被告姓名打错及控罪打漏字,经三度休庭后,控方表示律政司出错,撤回(Withdraw)控罪,被告当场获释。警方其后派出逾百防暴警到庭,一度与声援的人士对峙,最终该四男一女在律师陪同下,登上警车离开。
事后警方在昨深夜11时许发稿表示,警方昨在柴湾区拘捕四男一女(19岁至24岁),五人涉嫌“管有爆炸品”,已各被暂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案件将于今日(11月5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