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冲突】CCTV揭 防暴涌逸生阁大堂 保安无阻止

撰文: 邓栢良 林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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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本周一(28日)受不明气体侵袭,网民昨晚号召到大兴行动基地抗议,结果演变成警民冲突。大批防暴警员驱散群众时,突然闯进兆轩苑逸生阁大堂截查多人,更要求多名人士跪地面壁接受搜查,过程约30分钟。逸生阁居民今早翻查闭路电视录影,发现大厦防暴警自行开门进入,但在场保安竟无上前了解,质疑保安做法有问题。今晚约9时,逸生阁召开居民大会,要求管理公司交代。本月初,马鞍山新港城中心5名保安及职员因阻止防暴警进入商场,事后竟被警方以阻差办公拘捕。

晚上9时,兆轩苑陆续有居民到业主立案法团开会,由于现场有逾百人聚集,会议室未能内纳所有人,一度逼出公园外。

约半小时后,街坊开始鼓噪,不满为何保安未有阻止防暴入大堂,又批评法团未有即时公开闭路电视释疑,纷纷要求尽快公开闭路电视画面。法团主席郭桂珍面有难色,一名屋苑经理则解释,由于昨晚有不少业主希望即时睇片,但负责同事放假,故未能安排,法团已于今早让三名业主看片,惟现场有记者采访,故不便公开。记者经商讨后决定暂时离开,让法团放心播片。

居民:咩自尊都冇晒,好惨

据《香港01》获取逸生阁大堂翻拍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昨晚9时41分,有数十人跑入大堂,当中有街坊装束,亦有黑衣戴口罩人士。约9时42分,有防暴警员拉开铁闸,至少两批防暴警员先后跑入大堂内,期间未见有人拦截,一名穿白衣的保安员一直站在一旁。未几,片中可见多人被警方截查,片段后面有不少人大叫以示不满,仍有人说“咩自尊都冇晒,好惨”、“呢度我屋企嚟架”。

法团承诺向保安发警告信

法团表示,当晚两名大堂保安员分别是新聘用及顶更,或许不了解状况,承认今次事件做得不足,承诺会检讨,及向相关保安员发警告信。惟现场居民依然拒绝接受,有街坊表示,周一当晚有催泪弹射上宝怡花园平台,有防暴按密码入大厦搜捕。业主立案法团已即时开会,决定革除保安员,法团同时向警方出信以示不满。该街坊称,昨晚冲突期间,曾听到有指挥官说,“ 射催泪弹唔好射到海丽同宝怡”。

逸生阁保安未向警了解情况 住户质疑做法有问题

反修例风波至今四个多月仍未平息,过去多次警民冲突中,每当防暴警员驱散群众时,示威者不时向附近商场、屋苑等私人地方撤退。惟警方多次在未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商场执法,并即场拘捕示威者。昨晚大批防暴警员掩至兆轩苑逸生阁,趁大厦铁闸仍未关上之际自行开门进入大堂,截查多名住客,并要求多名人士跪地面壁接受搜查,过程约30分钟。

据今早翻查逸生阁闭路电视片段的住户所指,大厦保安在整个过程中,并无上前了解、查询及阻止防暴警进入私入地方的理由,更没有通报保安即经理有关情况,直指保安处理手法有问题。

月初五名商场保安挡警 事后被控阻差办公 

不过在反修例风波期间,有保安因尽职责看守私人地方的范围,却竟然惹上官非。本月7日马鞍山爆发警民冲突,大批防暴警掩至新港城中心外,在未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尝试推开商场的玻璃门入内搜捕,多名商场保安职员即时向警员了解情况,并合力挡住玻璃门,以防警员进入。惟大批防暴警最终却撞开大门,硬闯商场内至少拘捕一人。事隔数日,有份阻止防暴警进入商场的三男二女保安却因涉嫌阻差办公被捕,五名保安事后获准保释候查,11月上旬返署报到。

警方多次未出示搜查令就强闯私人地方搜捕引起强烈争议,有市民认为警权过大,担忧警察滥权、无视法规行事恐成新常态。早前曾有私人屋苑和商场张贴告示,表示“私人地方内拒绝警察擅自进入执法”。惟警方多次解释,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10条、第50条(3)及(4),当警察有合理怀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所,包括屋苑、商场、港铁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权力进入相关地点以作出拘捕。

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3)及(4):
(3)如任何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任何须予逮捕的人已进入或置身在某处,则居住在该处或管理该处的人在该警务人员提出要求时,须容许该警务人员自由进入该处,并给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内搜查。 (由1992年第57号第2条代替)
(4)如未能根据第(3)款获准进入该处,则任何人在根据手令行事的情况下,及在本可发出手令但为免使须予逮捕的人有机会逃离警务人员而未取得该手令的情况下,该人进入该处及在内搜查,乃属合法;该人如在妥为宣告其所具权能、目的及内进的要求后,仍无其他方法获准内进时,则他为得以进入该处而击破任何地方的外部或内部的门或窗,均属合法,不论该地方是属于须予逮捕的人或其他人的。

大律师引案例指警应提供合理理由 如逮捕人的身份、容貌、衣著

不过,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大律师吴思诺都曾引用“R v Chan Oi Lin [1985] HKC 138”一案解释,法庭指若警方不知道犯案人士是谁,只是想进入私人地方作调查,则不可使用此条款下的权力。而“有理由相信”则必须指警方有客观的合理理由支持,如市民遇到警务人员要求进入私人地方,可向警方查询有关其想逮捕人士的身份、容貌、衣著 、特征等,为何认为该人士处于你的处所内,及怀疑其所犯的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