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旺角后巷设捕兽器 小猫前脚被夹“半天吊”一日
撰文: 梁融轩 黄伟民
出版:更新:
在旺角花园街,一只小猫被捕兽器夹中右前脚,被困半空水管上一日,幸获市民发现,最终由消防员救下,交由爱护动物协会兽医治理。小猫伤口颇深,但发现的市民已承诺,会待小猫康复后收养小猫。
有喂猫市民昨日(7月6日)于旺角花园街一幢大厦的后巷,发现有小猫右前脚被罐头大小的捕兽器夹中,身体卡在距地下一层楼高的水管和外墙之间动弹不得。今日(7月7日)小猫仍未能自行逃脱,有人联络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会方于下午1时许联络消防求助。
消防员到场后,分别攀上水管旁的簷篷和墙上,用工具撑开捕兽器,将小猫救下放进网中。夹伤小猫的捕兽器,于猫罐头大小相若。
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执行主席麦志豪感激消防员的努力,指该捕兽器未必旨在捕猫,可能是捉老鼠或小鸟,但未经许可使用捕兽器属违法行为,希望警方能够彻查将放置者绳之于法。
非法使用捕兽器 最高罚20万囚3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动物条例》第7条,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捕兽器狩猎野生动物,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另外,根据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待动物最高可被罚20万及监禁3年。
麦志豪指各式各样的捕兽器在港很普遍,有大型的用来捉野猪、狗只,甚至渔护署会用来捕捉流浪动物。捕兽器是从外国入口或“土炮”自制,他希望香港能够全面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