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一连两周拘51人涉诈骗及洗黑钱 揭153人被骗逾$6800万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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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刑事部经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后,1月13日至26日,一连两星期展开代号“旷顶(WIDEPEAK)”行动,打击诈骗及洗黑钱,在全港各区拘捕51人(18至64岁),他们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

调查显示,被捕人士怀疑与47宗诈骗案及洗黑钱案有关,诈骗型别包括投资、网上求职、网上情缘、网上购物及电话骗案等,牵涉153名受害人,总损失超过6,800万元。大部分被捕人为诈骗集团提供傀儡户口,收取并处理案中赃款。

警方呼吁市民如有怀疑请致电香港警方24小时“防骗易”咨询热线18222。(资料图片)

其中一人上周三西九提堂

被捕人士为31男20女,当中包括一名为持“行街纸”的巴基斯坦籍男子、两名分别为印度藉及菲律宾籍女子,她们均持有香港身分证;其中一名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诉,案件已于上周三(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另外44名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2月中旬向警方报到,其余人士已转交惩教署跟进。

其中一名被捕人上周三(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带上提堂。(资料图片)

深水埗警去年迄今拘282人涉黑钱案 3人加刑20%至33%

深水埗警区刑事部由2024年至今日(28日)为止,已就282名涉嫌涉及“洗黑钱”及“串谋洗黑钱”罪的被捕人征询法律意见,其中已就108名被捕人取得律政司同意可以起诉或经已起诉,当中有33名被捕人将会在区域法院进行审讯。

所有于区域进法院进行审讯的案件,一经法庭定罪,深水埗警区会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上述被捕人当中,有39人已因“洗黑钱”及“串谋洗黑钱”于法庭定罪,判处监禁3至48个月。警方就当中3名被捕人的案件成功申请加重刑罚,刑期加重20%至33%。

警方呼吁,市民不要抱侥幸心态,以为单纯借出户口或售卖个人资料开户口,没有直接参与违法行为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此外,警方亦进行防骗宣传,包括派发传单以及举行防骗讲座,提高广大市民的防骗意识。

行动中,深水埗警区刑事部人员共拘51人。(资料图片)

市民如怀疑遇上诈骗活动,切勿参与。如有怀疑,可以致电警方“防骗易”热线18222或浏览“防骗视伏App”。

警方重申,串谋诈骗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另外,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