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队舌战小巴司机案 警拘3男1女涉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策骑
网上疯传一段于12月14日上午发生,涉及单车队与小巴司机舌战的影片,引起社会回响及“人肉搜索”涉事单车人士,除有YouTuber被“点错相”外;由于有人呼喝司机“熄匙”,网上亦盛传数名单车人士为休班警员。
警方早前表示,留意到相关的传媒报道,新界北交通调查队跟进调查事件,初步调查未发现事件涉及警务人员。及至今日(1月3日),警方表示,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有数名骑踏单车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窝段怀疑没有靠左行驶并刻意干扰交通。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后确认怀疑涉案人士的身份,今日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8至45岁,涉嫌“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
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一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表示,留意到近日网上流传一段短片,片段显示于2024年12月14日上午约8时,数名骑踏单车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窝段的路段上,怀疑将单车横放在一辆公共小巴前方,其间有人打开小巴司机位置的车门并辱骂小巴司机。
有关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小巴乘客安全,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交通调查队人员主动就怀疑涉案人士的驾驶态度展开调查。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有数名骑踏单车人士在大埔公路-大窝段怀疑没有靠左行驶并刻意干扰交通。
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后确认怀疑涉案人士的身份,今日(3日)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8至45岁,涉嫌“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一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续指,事实上涉案路段路面相对狭窄,政府已经在旁建立完善的单车径给骑单车人士使用。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51(5)条,如道路有一部分是划给单车使用的,在该道路的任何其他部分骑单车则属违法。
警方严厉谴责违例骑踏单车人士罔顾法纪的行为。对于所有罔顾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行为,警方必定会严正执法,绝不姑息。根据香港法例第228章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 日前网上流传单车队人士与小巴司机、乘客舌战 ▼
日前网传影片全长2分10秒,开首可见单车队在小巴前方停下,小巴司机与单车人士隔着车头对骂,一名身穿黑衣单车男激动走到小巴司机位置,与小巴司机以粗口舌战,其间有人称﹕“条路你㗎X街!”,黑衣男又喝称:“让你行你唔行做咩啫!”,另一名紫色背心男走到黑衣男身旁一同指骂小巴司机,小巴司机大叫:“报警呀X家X!”
镜头遂转向小巴车头,一名灰色背心单车男正手持电话拍摄,随后可见小巴司机车门被打开,紫色背心男则说:“让晒条路比你行又唔行”,黑衣男继续指骂“唔可以咇(响咹)你知唔知㗎!”、“你影响我知唔知呀,你揸咗几年小巴㗎!”、“车住成大班乘客,你呠乜X嘢啫!而家又唔系唔俾你行!”小巴司机持续喊要报警处理,黑衣男则要求司机熄匙报警,司机质问“使乜我熄匙,报警啦!”其间一名相信是同行的单车女子上前了解。
拍摄者从后出声支持司机报警,司机见状对黑衣男及紫衣背心男说:“你唔好走,我而家报警!”二人听毕后停止舌战,返回路边,离开时紫色背心男更向拍摄者“伸脷”及举中指,非常招积。拍摄者及小巴司机立即喝止:“唔好走呀X你老X!”、“一话报警佢就即刻走”。后来站在一旁的灰衣单车男作和事佬:“我哋讲道理,唔好阻住啲乘客”,惟小巴司机及拍摄者不卖帐,继续指骂,要求他们把单车泊在一旁后报警,影片到此结束。
事件引起网民热议,批评单车队人士态度恶劣,更质疑其行为是否已触发法例,有网民更“人肉搜索”他们的身份。下午有人在社交平台“点相”,指一个名为Chris的单车YouTuber是片中举中指单车人士,随即被广为流传,更有人涌进Chris的Instagram、YouTube留言斥骂。
不过,实情是网民“大炒车”,Chris傍晚发文澄清,指没想到打完保龄球后,便发现被人“点错相”,直称“集体炒车事件之你哋认错人”。他强调,自己并非片中人,亦不认识片中人士。他指网上有很多假资讯,促请大家要对网络资讯进行事实核查,“好彩被人误会嘅系我,如果系其他人就好惨”,并指自己踩单车尽可能不影响其他人,以后在网上见到任何骂人的影片,都不会是他。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49条,任何人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登上一部车辆或干预该车辆任何部分,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另外,根据各部门就骑单车发出的安全指引,踏单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交通灯号、交通标志和道路标记。一般而言,应靠左行,并以稳定速度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