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联同警方一连4日反黑工 拘14人包括3名雇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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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18至21日)一连4日在全港多区展开反非法劳工行动,分别是代号“促进行动”和“曙光行动”,联同警方的“冠军行动”和“风沙行动”,共搜查37处目标地点,包括美容院、杂货店、按摩院等。行动中,共拘捕14人,包括10名怀疑非法劳工、3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一名逾期逗留人士。
行动中,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搜查了30个目标地点,包括美容院、杂货店、按摩院、商业大厦、住宅大厦、餐厅、零售店舖及货仓。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为4男6女,年龄介乎32至62岁。当中两名女子同时涉嫌行使及管有怀疑伪造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为1男2女,年龄介乎36至44岁。
警方“冠军行动”中,执法人员于旺角区搜查了7个目标地点,一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拘捕。被捕的逾期逗留人士为一名37岁女子。该名逾期逗留人士已交由入境处跟进。
入境处指,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0年。处方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可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